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5.1 一般规定

5.1.1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根据工厂的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用地周边环境确定。

5.1.2  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

    2  对分期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且留有发展余地;

    3  结合当地气象条件,应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4  应合理组织物流和人流;物流应便捷,人车应分流;

    5  应综合考虑土地资源利用、工程投资、环境保护等技术经济条件,布置紧凑,减少用地;

    6  应使建筑物群体的平面布置与空间景观相协调。

条文说明

5.1.1  工厂的生产规模不同,生产设施及能力也不同。生产流程顺畅、布局合理可保证工厂交通运输的合理性。

    总体规划应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的要求,为工厂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应因地制宜,结合自然条件,统筹安排布置各项设施,并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优化方案。

5.1.2  本条规定了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道路允许开口位置、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要求。

    2  应合理规划工厂用地,妥善处理企业近远期发展关系。不应影响企业后期发展,不应破坏工厂合理布置、影响正常生产、浪费土地。

    3  建筑物布置应尽可能争取朝南向、东南向,避免西晒。尽可能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节省能源。

    4  人流和货流应避免交叉干扰,物流应短捷顺畅,既保证安全生产,亦可降低运输成本。

    5  随着时代发展,人类对建筑群体布局与空间景观的设计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质量、劳动条件等也有新的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