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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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结构布置

6.3.1  厂房的柱网应整齐,并应符合建筑模数。

6.3.2  单层装配式锯齿形厂房跨度方向可不设置伸缩缝,柱距方向伸缩缝间距不宜超过100m。

6.3.3  单层钢筋混凝土厂房、单层轻钢结构厂房、多层钢筋混凝土厂房和附房的伸缩缝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

6.3.4  单层钢筋混凝土锯齿形排架主厂房、门式刚架结构主厂房与附房宜相互脱开,其间设置伸缩缝或抗震缝。

6.3.5  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厂房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附房可连成一体,但应满足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间距限值的要求。当附房采用砌体结构时,主体结构与附房应脱开。

6.3.6  单层轻钢门式刚架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附房应脱开。
 

条文说明

6.3.2  装配式锯齿形排架因屋面采用保温隔热措施,车间内温差变化较小且该结构体系属跨变结构故可以不设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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