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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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辅助用房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8.4.1  物理实验室应设有恒温恒湿空调,其温度湿度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8.4.2  染料称量间应设置机械通风,并应与相邻的房间保持相对负压。

8.4.3  气体烧毛机的刷毛箱应设有带连续清灰装置的除尘设施,除尘设备宜布置在单独房间内;烧毛机的气化室应为单独防爆房间,并应设有独立的机械通风装置,机械通风系统应采取安全防爆措施。

8.4.4  涂层胶调配间应设有机械通风系统,并与相邻房间保持相对负压。机械通风系统应采取安全防爆措施。

8.4.5  仓库宜设置通风系统,其通风量可按3次/h~5次/h换气次数设置。

8.4.6  用于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通风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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