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3.5 工艺管道
3.5.1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设,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3.5.2 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2 无腐蚀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管道介质之上。
3 气体管道应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应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3.5.3 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口径大的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应靠墙布置,口径小的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应布置在外。
3.5.4 管道横穿通道时,其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门宜距地面1.2m~1.5m,高于2m以上时,可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3.4 柱网与设备布置
- 下一节:3.6 车间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