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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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其他燃料

8.6.1  使用柴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应仅作为玻璃熔窑的备用燃料和柴油发电机用燃料使用;

    2  油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3  选用地下油罐应采用自流式卸油,拱顶油罐应采用油泵卸油;

    4  油泵宜优先选用螺杆泵或齿轮泵;

    5  柴油泵房布置应按本规范第8.2.3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8.6.2  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化石油气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的有关规定;

    2  液化石油气用量大于1t/d时宜采用液化石油气储罐储存,用量小于1t/d时可采用钢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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