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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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11.1.1  给水水源、污水排放水体的选择应满足工程水资源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11.1.2  应统一规划,对扩建和改建工程,应充分发挥原有设施的效能。

11.1.3  给水排水管沟系统和水处理流程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地形、气候、水源情况,城镇和企业的规划,各项用水要求,污水特征、排放标准及原有给水排水等条件确定。

条文说明

11.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强调制浆造纸厂的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11.1.3  给水处理流程的选择应根据工艺用水水质要求及水源的水质特征确定。由于制浆造纸厂的产品种类较多,各类产品对用水的水质要求不同,应根据工艺用水水质要求选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做到技术上可靠,经济上节省。制浆造纸厂污水处理流程的选择,应根据污水特征及排放标准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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