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4.1 一般规定
4.1.1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环保、艺术、经济的原则。
4.1.2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总体设计以及道路、电力、给水、排水、通信等配套设施专项设计;
2 建筑类、艺术类冰雪景观设计;
3 冰砌体结构设计,雪体结构设计;
4 冰雪景观照明设计;
5 冰雪活动类项目设计;
6 为景区服务的管理、商业、环卫、医疗救护诊所、标识等配套设施设计;
7 单项景观照明、配电、音响方案设计。
4.1.3 制作彩色冰、彩色雪使用的染料,应环保,无污染。
4.1.4 给水应满足制冰、制雪、施工、生活、消防等用水量的要求。
4.1.5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满足寒冷条件下材料采用、设备维护、施工作业和游人活动的要求。
条文说明
4.1.1 针对冰雪景观建筑施工期以及使用期较为短暂的特点,提出了设计工作的总体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冰雪景观建筑应满足安全、环保、艺术和经济的要求。
4.1.2 本条第3款对冰砌体结构设计、雪体结构设计的称谓更精炼和明确。
4.1.5 设计中选择的设备、使用的材料、设备维护、设备运行、设施使用和游人活动,要求在寒冷(包括低温和极度低温)条件下保证运行安全良好。新产品宜通过实际检验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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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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