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8.1 一般规定
8.1.1 火法生产锑白应根据鼓风强度不同,预先将原料中铅、砷等杂质元素的含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8.1.2 三氧化二锑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氧化二锑》GB/T 4062和现行行业标准《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YS/T 111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1.1、8.1.2 根据火法锑白生产原料的不同,选择不同鼓风强度的生产工艺,并预先将原料中铅、砷等杂质元素的含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产出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三氧化二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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