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原材料
3.1.1 钼精矿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钼精矿》YS/T 235的有关规定。
3.1.2 焙烧钼精矿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焙烧钼精矿》GB/T 24482的有关规定。
3.1.3 钼精矿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贮存在带围护结构的精矿库内。
2 应采取精矿拆包、取样措施;应设置防尘、收尘设施;当精矿成分波动较大时,宜采取混料均化措施。
3 寒冷地区的钼精矿库宜设置防冻设施。
4 钼精矿库应设置计量秤、样品缩分设施,计量秤的精度值应小于0.2%。
3.1.4 物料的贮存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存天数应根据物料特性、运输便捷、距离与原料采购情况确定;
2 钼精矿的贮存时间不宜低于5d。
3.1.1 钼是钼精矿的主要成分,是主要的提取对象,钼精矿含钼高,对提高系统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至关重要。限制有害成分铜、铅、氧化钙等杂质含量,降低钼酸盐在焙烧过程中产生的概率,有利于冶炼工艺过程的顺利运行。所以钼冶炼厂使用的钼精矿质量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钼精矿》YS/T 235的规定。
3.1.3 钼精矿放置在带围护结构的仓库内,可以降低钼精矿的损失。
目前国内各冶炼厂所用精矿来自多个选矿厂,精矿的主金属含量和杂质金属组分都不同,为稳定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一般都设置混料均化装置。
精矿冻结程度与其含水率有关,冶炼厂一般要求含水量小于5%,目前国内部分选厂没有精矿干燥设施。寒冷地区,在精矿运输、贮存过程中可导致物料冻结,精矿库需要设置防冻设施,缓解或消除精矿冻结。
3.1.4 物料的合理贮存时间涉及工厂工作制度和检修制度的相互衔接,以及运输条件和运输距离等诸多因素。本条规定的钼精矿贮存时间,系各冶炼厂生产实践保持生产稳定性所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