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GB19079.1-2013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6 卫生、环境管理要求

6.1  游泳场所应提供当日天气、气候、环境情况报告。

6.2  室内游泳场所应有通风设施,室内空气及环境卫生应符合GB 9667的要求。

6.3  在泳池开放时间内,应进行水质监测并记录。

6.4  应对游泳池及周围设施、环境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6.5  游泳池注水、排水、清污期间应停止营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