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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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工艺流程与设备布置

4.3.1  刨花板生产线可分为下列工段:

  1  木片生产与分选净化工段,包括削片、木片分选与净化等工序。

  2  刨花生产工段,包括木片贮存与计量、刨片等工序。

  3  刨花干燥与分选工段,包括湿刨花贮存与计量、刨花干燥、刨花分选、粗大刨花打磨等工序。

  4  刨花施胶工段,包括原胶贮存、胶液计量输送、防水剂制备与计量输送、固化剂制备与计量输送、甲醛捕捉剂制备与计量输送、缓冲剂计量输送、颜料及其他添加剂计量输送、干刨花贮存与计量及刨花拌胶等工序。

  5  铺装与热压工段,包括板坯铺装、板坯输送、板坯检测、板坯预压、板坯横截、废板坯回收、热压等工序。

  6  毛板加工工段,包括毛板检测、齐边、分割、冷却、垛板、中间贮存等工序。

  7  砂光与裁板工段,包括砂光、裁板、检验、分等、垛板、打包等工序。

4.3.2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条件、场地条件和产品要求设计。

4.3.3  工艺流程应具有适当的凋节能力,并应保证在改变产品品种的情况下能连续稳定生产。

4.3.4  工艺流程应做到简捷顺畅,应满足优质、高产、低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3.5  刨花板生产线工艺设备及工艺管道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

4.3.6  刨花板生产车间内应设有宽度不小于2.5m的纵向通道,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横向通道或过桥。

4.3.7  生产车间内设备布置应紧凑,但应满足操作、设备安装、检修及安全生产的要求。设备布置间距宜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设备布置间距

4.3.8  生产车间厂房跨度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生产线的实际布置宽度、操作距离及检修通道的要求。

  2  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

4.3.9  生产车间厂房高度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备布置的实际高度确定,并应满足安装、检修空间的要求。

  2  当车间内设置吊车或其他起重设备时,应保证足够的起吊空间。

  3  宜按生产设备要求分段确定,不宜因局部要求提高整个厂房高度。

4.3.10  原料进入生产线采用人工辅助上料时,上料运输机的上料段宜置于地下,上料段长度应按原料量确定。

4.3.11  削片机宜布置在削片间内。

4.3.12  刨片机宜布置在刨片间内。

4.3.13  刨花干燥与分选工段应与刨花板车间隔开。刨花干燥设备宜选择在棚内或室外布置。刨花分选宜将木粉排出。

4.3.14  干刨花仓必须室外布置。

4.3.15  板坯铺装至毛板冷却设备应直线布置,以热压机为基准,分别向板坯铺装与毛板冷却两个方向布置,构成连续的生产线。当生产线工作面高度大于1.4m时,两侧宜设工作平台。

4.3.16  采用热烟气、有机热载体作热媒时,供热设备宜布置在用热设备附近。

4.3.17  热压机液压泵组宜布置在单独房间内。

4.3.18  热压机有机热载体二次循环泵组宜布置在单独房间内。

4.3.19  砂光前应留有毛板贮存区,贮存时间应大于48h。

4.3.20  生产能力大于400m³/d的生产线宜采用先砂光后裁板技术。

条文说明

4.3.1  由于生产规模、原料种类、产品品种等不同将导致生产工艺有所差异,设备配置不尽相同,本规范工段和工序划分为一般情况。

4.3.3  生产不同厚度、不同幅面或不同品种的刨花板时,各工序的物流量、工艺参数等通常需调整。

4.3.10  原料量的多少决定上料位的数量,上料段长度需满足上料位数量的需求。

4.3.11  削片机布置在削片间内利于阻挡噪声传播。

4.3.12  刨片机布置在刨片间内利于阻挡噪声传播。

4.3.13  以热烟气为热媒的单通道或三通道刨花干燥设备多选择室外布置;以有机热载体或蒸汽为热媒的管束式转子刨花干燥设备可选择在棚内布置。

4.3.1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干刨花仓室外布置有利于发生火灾或爆炸时减少损失。

4.3.17、4.3.18  热压机液压泵组、热压机有机热载体二次循环泵组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利于避免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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