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10.1 资源综合利用
10.1.1 刨花板生产应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
10.1.2 刨花板生产可利用人工速生林提供的木材为原料。
10.1.3 刨花板生产可利用回收木材为原料。
10.1.4 刨花板生产中齐边分割和裁板等产生的废料以及废板坯应收集利用。
10.1.5 刨花板生产中产生的木屑、筛选木粉和砂光粉等宜作为燃料。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 下一节:10.2 节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