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工艺辅助单元
3.5.1 全厂宜设置统一化验室。化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验室应配备进行各类化工原料、中间品、油剂、水等的化学分析所需试剂、仪器;
2 化验室不应与甲类、乙类的车间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宜独立设置或布置在车间辅房内,化验室的门宜向外开启;
3 化验室的布置宜接近生产主要取样点;
4 化验室宜设置通风柜。
3.5.2 物检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检室应配备进行纤维中间品、纤维成品物理分析和物理性能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并应背光放置;
2 物检室应设置恒温恒湿空调;
3 物检室的布置应远离振动大、噪声大的区域。
3.5.3 纺丝组件清洗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件清洗室应配备进行纺丝组件分解、清洗、检验、组装所需的仪器设备;
2 清洗区域应设置排风设施;
3 组件清洗室宜单独布置在纺丝间附近的辅房内。
3.5.1 本条是关于化验室设计的规定:
1 化验室测试项目的设置应该包含对从原料到成品以及辅助原材料的分析;
2 化验室不应与甲类、乙类车间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是因为化验室里常年有人员工作,所以宜独立设置或者布置在车间辅房内,并且要向外开门。
3.5.3 本条是关于纺丝组件清洗室设计的规定:
1 从组件分解直到组装的所有工作都在纺丝组件清洗室内完成,其他地方不再设置有关的设施;
2 清洗区域有聚合物分解产生的废气,也有从聚合物里挥发出来的溶剂,所以需要设置有效的排风设施;
3 纺丝组件清洗室的工作与纺丝密切相关,单独设置在与纺丝间同一楼层的辅房内,便于衔接并保持洁净环境。
- 上一节:3.4 主要工艺装置及设备配台计算
- 下一节:3.6 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