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和《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的相关规定。
3.0.2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综合应用电子传感(探测)、有线/无线通信、显示记录、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先进而成熟的技术,配置可靠而适用的设备,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入侵探测报警应用系统。
3.0.3入侵报警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3.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环境条件、功能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确定系统的规模、系统模式及应采取的综
合防护措施
2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建筑平面图和现场勘察报告,进行防区的划分,确定探测器、传输设备的设置位置和选型。
3 根据防区的数量和分布、信号传输方式、集成管理要求、系统扩充要求等,确定控制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软件的功能。
4 系统应以规范化、结构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以保证设备的互换性。
3.0.5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设计深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设计文件应准确、完整、规范。
3.0.3 随着入侵报警系统的广泛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由于利益驱动,产品质量鱼目混珠,因此,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入侵报警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或认证机构检验/认证合格。
3.0.4 在进行系统设计时,要注意充分了解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防护级别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同时有必要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和现场勘察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前端设备的安装布设位置要结合平面图和现场勘察情况来确定。环境条件包括气候变化(含风、雨、雪、雾及雷电等)、电磁场辐射、噪声、振动、小动物出没等。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前端设备要考虑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