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燃料乙醇工艺
5.2.1 原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薯干原料,应砂、杂质含量少,水分不应高于14%,淀粉含量不宜低于64%;
2 对于鲜薯原料,应砂、杂质含量少,淀粉含量不宜低于20%;
3 对于甜高粱原料,含糖量不宜低于13%。
5.2.2 以薯类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工厂应根据生产规模、原料来源、供应半径、厂区面积、资金条件等确定原料储存方式和储存周期。薯干原料的厂内储存周期不宜少于20d,鲜薯原料的厂内储存周期宜按2d~4d计。
5.2.3 采用筒仓储存薯干原料时,应经除杂、除铁和粗粉碎后进仓。
5.2.4 原料投入生产线时应称重。薯干原料粉碎前应除杂、除铁。鲜薯原料粉碎前应除杂、除铁、洗涤。薯干原料的粉碎宜在负压下进行。
5.2.5 燃料乙醇生产的调浆罐宜用单罐连续拌料。
5.2.6 采用活性干酵母时,宜设置1个~2个酵母活化罐,以及相应的预发酵罐或培养罐。
5.2.7 发酵工艺宜采用连续发酵,也可采用半连续发酵或间歇发酵。
5.2.8 发酵醪液宜采用外循环冷却。发酵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应经洗涤回收乙醇后至室外高空排放或予以回收。
5.2.9 成熟醪液蒸馏应采用多塔差压蒸馏工艺、应采用分子筛或其他吸附剂脱水。成熟醪液进入粗馏塔前,应采用乙醇汽或塔底醪液预热。
5.2.10 脱水后的无水乙醇应采用过滤器除去微量固形物。
5.2.1 根据工程实践提出的基本要求,各项目可根据原料的来源有所不同而进行调整。
5.2.2 以薯类为原料可选择简易堆场、机械化散装平房仓储存或圆筒立仓等仓储设施;鲜薯原料宜采用鲜薯井或简易堆场储存。
5.2.4 清理除杂是为原料的后续工序安全、可靠、稳定生产创造条件,应重视不同的原料种类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并据此确定最佳的原料处理方案。
5.2.7 燃料乙醇发酵有连续发酵、间歇发酵、半连续发酵三种方式。采用何种发酵方式,应根据原料不同,对淀粉利用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建设费用等经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
5.2.8 发酵醪冷却器的选用应考虑防堵塞,可选用宽通道板式换热器或者螺旋板式换热器。
5.2.9 本条规定蒸馏采用多塔差压蒸馏和成熟醪液预热主要从节能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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