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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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自动化水平及控制系统

10.1.1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宜构建控制系统工业以太网。分散型控制系统应能支持多种现场总线和标准的通信协议,应能与工厂管理网相连接,其通信网络应符合ISO/IEEE的通信标准,并应配置相应的网络接口。

10.1.2  生产过程应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进行集中监视、操作和控制。公用工程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进行监控,也可作为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测控对象的一部分进行监控。

10.1.3  成套配置的工艺装置和公用工程装置,应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进行监控,并应作为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的子系统。工厂电能监控系统宜作为子系统接入分散型控制系统(DCS)。

10.1.4  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应配置冗余的工业以太网和控制网,系统应配置冗余的控制器和电源装置,I/O点的配置数量宜有10%~30%的预留,与成套设备连接的通信点的配置数量宜有10%~30%的预留,并应确保各车间、工段的预留通信点不应少于2点。

10.1.5  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机柜(包括信号采集系统机柜)应预留10%的安装空间,并应装有10%的预留接线端子。

10.1.6  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过程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应设置安全、联锁的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发生过程参数越限、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电源中断时,应能联锁相关的通-断阀、启动或停止相关设备,调节阀应处于安全位置;

    2  蒸馏脱水车间(工段)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并应独立于分散型控制系统单独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宜采用可编程控制器或通过继电器联锁回路实现,并可采用串行通信或硬接线方式向分散型控制系统传送信号,其报警、联锁信号可同时显示。

10.1.7  集中设置的电机控制中心(MCC)设备与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的控制联锁,宜设置专用的I/O装置,并应安装于电机控制中心(MCC)间,同时应采用通信的方式连接。

10.1.8  延伸至现场操作间的控制网宜设置工程师站接口。

10.1.9  工厂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应设置信号采集系统,信号的采集应在各车间、工段完成,信号应采用通信的方式传输。
 

条文说明

 

10.1.1  自控系统的网络设计应采用开放的网络构架,可将销售平台和物流平台等工厂管理系统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纳入整个网络。

10.1.3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含有很多成套的控制设备,比如真空系统、包装系统、干燥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等,DCS无须介入成套设备的具体控制。但这些设备是需要DCS监控的,因此,这类设备的设计和采购,应特别注意采用带通信接口的PLC。

10.1.4  I/O点10%~30%的预留,应与设计阶段配套。设计中往往容易忽视通信点的预留,故作此规定。

10.1.5  10%的数据是与10%的I/O预留点相对应的。 

10.1.8  工程中,不需要在现场操作间设置工程师站,但由于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的区域很大,在安装和调试阶段需要分车间和工段调试,采用便携式工程师站,在操作间就可进行回路和系统调试,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目前的网络技术也支持这项技术。

10.1.9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的信号采集系统是指远程I/O系统。这项技术对于降低线缆敷设的综合成本,有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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