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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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采暖和通风

7.0.1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d地区的通风机房,宜设置采暖设施,并且按集中采暖设计。

7.0.2  当机房远离供热热源,且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时,可在人员经常停留的场所设置防爆式电暖气采暖。

7.0.3  通风机房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15℃,在确定采暖热负荷时应扣除电动机的散热量。采暖热媒宜采用130~70℃热水或0.2MPa饱和蒸汽。

7.0.4  机房宜采用自然通风。
 

条文说明

7.0.2  对于开采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由于存在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不得采用隔热式火炉或防爆式电暖气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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