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1.3 循环冷却水

11.3.1  循环冷却水的水量、水温应由相关专业提供,循环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其补充水量应根据浓缩倍数、气象参数计算。

11.3.2  循环冷却水系统宜采用敞开式,应设置水质稳定措施和旁滤装置,旁滤水量可取循环量的1%~5%;循环冷却水站宜靠近用水点布置。

11.3.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泵宜根据压力采用自动变频调速运行。

11.3.4  循环水泵前应设过滤器,循环水补充水应计量,循环水量宜计量,系统宜设电导率计、温度传感器等。

11.3.5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集水池,其容积可按循环水平均时用水量的1/3~1/5确定,但不得小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管道、设备的容积。

11.3.6  循环水管宜采用涂塑钢管、焊接钢管、镀锌焊接钢管。
 

条文说明

 

11.3.5  合理加大集水池的容积有利于系统可靠运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