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设置位置
4.2.1 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并应结合建筑设置。
4.2.2 建筑外信报箱或信报箱亭与住宅单元门口的距离不宜大于80m。
4.2.3 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门禁系统外;设置在门禁系统内时,应在门禁系统外设置投递口。
4.2.4 信报箱的设置,最下层格口的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应小于0.4m,最上层格口的顶部距地面不应大于1.7m。
4.2.5 单口信报箱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应小于0.8m,顶部距地面距离不应大于1. 7m。
4.2.6 设置在建筑外的信报箱无其他遮雨设施时,应设置遮雨篷。遮雨篷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信报箱的使用年限。
4.2.1 由于一些住宅主要入口不在地面层,因此本规范规定宜将信报箱设置于单元主要入口处,既方便投递、保证邮件安全,又便于住户收取。结合建筑设置是指在单元主要出入口处贴附建筑设置信报箱,以保证用户使用方便。
4.2.2 根据高密度的建筑规划进行测算,信报箱或信报箱亭80m的服务半径,能够满足距离最近的四栋高层(33层)住宅用户的使用需要。同时也可利用板式住宅的人员疏散通道等位置,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情况下设置信报箱。
4.2.3 门禁系统增加了投递员投递到户的困难,为方便投递,减少对住户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减少物业管理部门的负担,宜将信报箱设置在门禁系统外。
4.2.4 在方便使用的前提下为了节省空间,根据人体工学的尺度,将最下层格口的底部距地面尺寸定为不应小于0.4m,最上层格口顶部距地面尺寸定为不应大于1.7m。
4.2.5 单口信报箱由于所占空间和使用人数较少,可适当增加其投取的方便性,因此将底部距地面尺寸提升至0.8m。
4.2.6 遮雨篷的排水坡度应大于3%。遮雨篷长度应大于或等于信报箱长度加0. 5m,遮雨篷出挑信报箱的宽度宜取遮雨篷前沿至信报箱底边垂直距离的0.6倍。遮雨篷的挑出角度为:在垂直于固定信报箱的墙体(立柱)平面内,遮雨篷前沿至信报箱前端底边连线与水平线夹角α应小于或等于60°。遮雨篷外边沿的高度不宜小于2m,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