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11.1 一般规定

11.1.1 地热电站化学水处理主要包括水汽取样、化学加药、药品贮存计量、化验室及化验设备等内容。

11.1.2 地热电站应取得生产井流体的全分析资料,每口井至少1份。生产井流体全分析应包括地热流体中气体组成全分析和地热水或地热流体凝结水水质全分析。

条文说明

11.1.2 地热井流体的全分析资料对发电系统的防垢、防腐工作非常重要。当地热流体为过热蒸汽时,应分析地热流体中蒸汽与不凝结性气体的比例(体积比)及不凝结性气体中各成分占不凝结性气体总量的比例(体积比),并取得蒸汽凝结成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当地热流体为水和蒸汽混合物时,应分析地热流体中蒸汽与不凝结性气体的比例(体积比)及不凝结性气体中各成分占不凝结性气体总量的比例(体积比),并取得地热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蒸汽凝结成水、地热水的水质全分析报告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 5068-2006附录A提供的表格格式,蒸汽与不凝结性气体成分分析报告可参考表1格式:

表1 蒸汽与不凝结性气体成分分析报告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