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成井工艺
6.6.1 井孔施工完成后,应按顺序做好探井、冲孔换浆、下井管、填砾、止水、洗井等成井工作。
6.6.2 下管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井管、砾料、止水材料及所使用的机具应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规格的核对,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包网滤水管应采用~
镀锌铁丝固定。
3 探井中途遇阻时,应重新修孔。
4 冲孔换浆应根据井壁稳定性选用合适的冲洗液逐渐由稠变稀进行,不得突变。
5 换浆后应准确测量钻具,并应校正井孔深度。
6.6.3 下管方法应根据井深、管材强度、起重设备的能力等因素按表6.6.3的规定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选用提吊下管法,井管的自重(或浮重)应小于井管允许抗拉能力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负荷。
2 可选用托盘下管法,井管的自重(或浮重)应小于提拉井管的钻杆或钢丝绳的抗拉能力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负荷。
表6.6.3 下管方法
6.6.4 下置井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吊设备的能力应满足提吊整个井管的需要。
2 井管连接应同心,上端口应保持水平。
3 滤水管外宜安装扶正器,并应保证井管与井孔同心。
4 下置井管过程中应保持孔内液面不低于地面0.5m。
5 采用二次下管法时应保证两级井管对接良好,第一级最上一根井管外围应安装扶正器,井管的对接位置应选在孔壁较完整、稳定的孔段。
6.6.5 填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和《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砾料投入前应淘洗干净,填砾应沿井管周围均匀连续填入。
2 填砾高度应计入洗井过程中砾料的下沉量,并应用测绳准确测量。
6.6.6 止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孔内试验要求和地层情况或设计要求选择止水方式、方法及材料。
2 应准确掌握止水部位的深度、厚度、井径,并应确定止水物的直径、长度和数量。
3 用管外分段隔离法进行永久止水时,上、下段止水物填入高度不宜小于5m。用封闭含水层法止水时,含水层顶板上和底板下各5m范围内应填封。
4 采用水泥止水时,应采取防止水泥浆进入砾料和滤水管及可采含水层的措施。
5 止水工作完毕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止水质量检查。
6.6.7 洗井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含水层特性、井深、井管类型与直径等合理地选择洗井方法。
2 采用压缩空气洗井时,水管与风管管径应根据出水量、井管直径等合理选择,风管入水沉没比应大于0.4,风管入水深度的水柱压力不应超过空气压缩机额定风压。
3 采用液态二氧化碳洗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与阀门连接应牢固、可靠,密封良好。
2)应使用经过试压检验、质量合格的二氧化碳专用气瓶。
3)洗井前应将井口管加固,井孔附近的设备应采取防护措施,洗井时操作人员应在安全区进行工作。
4)二氧化碳输送管下入深度宜至开采含水层中部,但其下端不得插入沉淀物内。
5)输送二氧化碳时,表压数值不宜超过输送管入水深度的水柱压力,有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6)拆卸输送管之前,应将管道内余气放尽。
6.6.8 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抽水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的有关规定执行。
6.6.3 下井管前,应根据拟采用的下管方法和井管类型校核提升设备的提升能力,以及井管、钻杆和钢丝绳的抗拉能力。
6.6.5 洗井过程中填好的砾料会进一步密实下沉,因此,填砾高度应考虑下沉影响。
- 上一节:6.5 水文地质地下水位观测
- 下一节:7 基桩孔和成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