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冷水机组应符合GB/T 18430.1或GB/T 18430.2及GB 25131的要求。

4.2  能效等级

    冷水机组能效等级依据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的大小确定,依次分成1、2、3三个等级,1级表示能效最高。

    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的测试值和标注值应不小于表1或表2中能效等级所对应的指标规定值。

4.3  能效限定值

    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实测值应同时大于或等于表1或表2中的能效等级3级所对应的指标值。

4.4  节能评价值

    冷水机组的节能评价值为表1或表2中所对应的能效等级2级所对应的指标值。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