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A.1 立体交叉匝道设计通行能力
A.1.1 立体交叉匝道设计最大服务交通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SVi——一条车道第i级服务水平的最大服务交通量(pcu/h);
CB——基本通行能力(pcu/h),匝道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值可按表A.1.1的规定选取;
(V/C)i——第i级服务水平的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的比值。
表A.1.1 匝道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值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考虑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影响的折减值。
A.1.2 单向车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CD——单向车行道设计通行能力,即在具体条件下、采用第i级服务水平时所能通行的最大服务交通量(pcu/h);
fn——单向车行道的车道数修正系数,可按表A.1.2-1的规定选取;
fw——匝道车道宽度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可按表A.1.2-2的规定选取;
fp——驾驶员条件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上下班交通或其他经常使用该道路者可取1,其他非经常使用该道路者取0.75~0.90。
表A.1.2-1 单向车行道的车道数修正系数(fn)
表A.1.2-2 匝道车道宽度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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