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6.1 一般规定

6.1.1  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前,应对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对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

6.1.2  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方案应根据水面用途,地表水深度、面积,地表水水质、水位、水温情况综合确定。

6.1.3  地表水换热盘管的换热量应满足地源热泵系统最大吸热量或释热量的需要。
 

条文说明

6.1.1  目的是减小对地表水体及其水生态环境和行船等的影响。

6.1.2  地表水体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面积,具体大小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水体流速、建筑负荷等因素综合确定。

6.1.3  地源热泵系统最大吸热量或释热量按本规范第4.3.3条条文说明的规定计算。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