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5.6 油雾
5.6.1 产生油雾的机床,应配置油雾净化装置。
5.6.2 当车间有多台产生油雾的机床时,应设置可循环净化房间空气的油雾净化装置。
5.6.3 当车间设有全空气空调系统时,空调系统的回风口或空调器的热交换器前,宜配置油雾净化装置。
5.6.4 热处理油浴电阻炉产生的油烟,宜采用静电式装置净化。
5.6.5 油雾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5%。
条文说明
5.6.2 当车间有多台产生油雾的机床时,未被机床自带的油雾净化装置吸走而逃逸到车间的油雾较多,故应设置循环净化车间空气中油雾的油雾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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