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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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语

2.1.1  结构 structure

    能承受作用并具有适当刚度的由各连接部件有机组合而成的系统。

2.1.2  结构构件 structural member

    结构在物理上可以区分出的部件。

2.1.3  结构体系 structural system

    结构中的所有承重构件及其共同工作的方式。

2.1.4  结构模型 structural model

    用于结构分析、设计等的理想化的结构体系。

2.1.5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6  设计状况 design situations

    代表一定时段内实际情况的一组设计条件,设计应做到在该组条件下结构不超越有关的极限状态。

2.1.7  持久设计状况 persistent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其持续期一般与设计使用年限为同一数量级。

2.1.8  短暂设计状况 transient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使用年限相比,其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

2.1.9  偶然设计状况 accidental design situation

    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设计状况。

2.1.10  地震设计状况 seismic design situation

    结构遭受地震时的设计状况。

2.1.11  荷载布置 load arrangement

    在结构设计中,对自由作用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的合理确定。

2.1.12  荷载工况 load case

为特定的验证目的,一组同时考虑的固定可变作用、永久作用、自由作用的某种相容的荷载布置以及变形和几何偏差。

2.1.13  极限状态 limit states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1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ultimate limit states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15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

2.1.16  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irreversible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超越状态不可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2.1.17  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reversible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当产生超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作用卸除后,该作用产生的超越状态可以恢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2.1.18  抗力 resistance

    结构或结构构件承受作用效应的能力。

2.1.19  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structural integrity (structural ro-bustness)

    当发生火灾、爆炸、撞击或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整体能保持稳固且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的能力。

2.1.20  连续倒塌 progressive collapse

    初始的局部破坏,从构件到构件扩展,最终导致整个结构倒塌或与起因不相称的一部分结构倒塌。

2.1.21  可靠性 reliability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2.1.22  可靠度 degree of reliability (reliability)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2.1.23  失效概率 Pf  probability of failure Pf

    结构不能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2.1.24  可靠指标 β  reliability index β

    度量结构可靠度的数值指标,可靠指标 β 与失效概率 Pf 的关系为 β=-Ф-1(Pf) ,其中 Ф-1(·)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的反函数。

2.1.25  基本变量 basic variable

    代表物理量的一组规定的变量,用于表示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的性能以及几何参数的特征。

2.1.26  功能函数 performance function

    关于基本变量的函数,该函数表征一种结构功能。

2.1.27  概率分布 probability distribution

    随机变量取值的统计规律,一般采用概率密度函数或概率分布函数表示。

2.1.28  统计参数 statistical parameter

    在概率分布中用来表示随机变量取值的平均水平和离散程度的数字特征。

2.1.29  分位值 fractile

    与随机变量概率分布函数的某一概率相应的值。

2.1.30  名义值 nominal value

    用非统计方法确定的值。

2.1.31  极限状态法 limit state method

    不使结构超越某种规定的极限状态的设计方法。

2.1.32  容许应力法 permissible (allowable) stress method

    使结构或地基在作用标准值下产生的应力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应力(材料或岩土强度标准值除以某一安全系数)的设计方法。

2.1.33  单一安全系数法 single safety factor method

    使结构或地基的抗力标准值与作用标准值的效应之比不低于某一规定安全系数的设计方法。

2.1.34  作用 action

    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直接作用,也称为荷载)和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间接作用)。

2.1.35  作用效应 effect of action

    由作用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

2.1.36  单个作用 single action

    可认为与结构上的任何其他作用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为统计独立的作用。

2.1.37  永久作用 permanent action

    在设计所考虑的时期内始终存在且其量值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的作用,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趋于某个限值的作用。

2.1.38  可变作用 variable action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其量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2.1.39  偶然作用 accidental action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期很短的作用。

2.1.40  地震作用 seismic action

    地震对结构所产生的作用。

2.1.41  土工作用 geotechnical action

    由岩土、填方或地下水传递到结构上的作用。

2.1.42  固定作用 fixed action

    在结构上具有固定空间分布的作用。当固定作用在结构某一点上的大小和方向确定后,该作用在整个结构上的作用即得以确定。

2.1.43  自由作用 free action

    在结构上给定的范围内具有任意空间分布的作用。

2.1.44  静态作用 static action

     使结构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的作用。

2.1.45  动态作用 dynamic action

    使结构产生的加速度不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2.1.46  有界作用 bounded action

    具有不能被超越的且可确切或近似掌握其界限值的作用。

2.1.47  无界作用 unbounded action

    没有明确界限值的作用。

2.1.48  作用的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的主要代表值,可根据对观测数据的统计、作用的自然界限或工程经验确定。

2.1.49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50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 combination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使组合后的作用效应的超越概率与该作用单独出现时其标准值作用效应的超越概率趋于一致的作用值;或组合后使结构具有规定可靠指标的作用值。可通过组合值系数( ψc≤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1.51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 frequen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占设计基准期的比率较小的作用值;或被超越的频率限制在规定频率内的作用值。可通过频遇值系数( ψf≤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1.52  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 quasi-permanent value of a vari-able action

    在设计基准期内被超越的总时间占设计基准期的比率较大的作用值。可通过准永久值系数( ψc≤1)对作用标准值的折减来表示。

2.1.53  可变作用的伴随值 accompanying value of a variableaction

    在作用组合中,伴随主导作用的可变作用值。可变作用的伴随值可以是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

2.1.54  作用的代表值 representative value of an action

    极限状态设计所采用的作用值。它可以是作用的标准值或可变作用的伴随值。

2.1.55  作用的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an action

    作用的代表值与作用分项系数的乘积。

2.1.56  作用组合 (荷载组合) combination of actions (loadcombination)

    在不同作用的同时影响下,为验证某一极限状态的结构可靠度而采用的一组作用设计值。

2.1.57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nfluence

    环境对结构产生的各种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不利影响。环境影响会引起结构材料性能的劣化,降低结构的安全性或适用性,影响结构的耐久性。

2.1.58  材料性能的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materialproperty

    符合规定质量的材料性能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或材料性能的名义值。

2.1.59  材料性能的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a material property

    材料性能的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所得的值。

2.1.60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 geomet-rical parameter

    设计规定的几何参数公称值或几何参数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

2.1.61  几何参数的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a geometrical pa-rameter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增加或减少一个几何参数的附加量所得的值。

2.1.62  结构分析 structural analysis

    确定结构上作用效应的过程。

2.1.63  一阶线弹性分析 first order linear-elastic analysis

    基于线性应力-应变或弯矩-曲率关系,采用弹性理论分析方法对初始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2.1.64  二阶线弹性分析 second order linear-elastic analysis

    基于线性应力-应变或弯矩-曲率关系,采用弹性理论分析方法对已变形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2.1.65  有重分布的一阶或二阶线弹性分析 first order (or sec-ond order) linear-elastic analysis with redistribution

    结构设计中对内力进行调整的一阶或二阶线弹性分析,与给定的外部作用协调,不做明确的转动能力计算的结构分析。

2.1.66  一阶非线性分析 first order non-linear analysis

    基于材料非线性变形特性对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2.1.67  二阶非线性分析 second order non-linear analysis

    基于材料非线性变形特性对已变形结构几何形体进行的结构分析。

2.1.68  弹塑性分析(一阶或二阶) elasto-plastic analysis (first or second order)

   基于线弹性阶段和随后的无硬化阶段构成的弯矩-曲率关系的结构分析。

2.1.69  刚性-塑性分析 rigid plastic analysis

   假定弯矩-曲率关系为无弹性变形和无硬化阶段,采用极限分析理论对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的直接确定其极限承载力的结构分析。

2.1.70  既有结构 existing structure

   已经存在的各类工程结构。

2.1.71  评估使用年限 assessed working life

     可靠性评定所预估的既有结构在规定条件下的使用年限。

2.1.72  荷载检验 load testing 

    通过施加荷载评定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性能或预测其承载力的试验。
 

条文说明

 

2.1.2  结构构件

    例如,柱、梁、板、基桩等。

2.1.5  设计使用年限

    在2000年第279号国务院令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在1998年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2394:1998中,提出了“设计工作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其含义与“合理使用年限”相当。

    在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中,已将“合理使用年限”与“设计工作年限”统一称为“设计使用年限”,本标准首次将这一术语推广到各类工程结构,并规定工程结构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应进行可靠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并重新界定其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段,在这一规定时段内,结构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并完成预定的功能,即工程结构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如达不到这个年限则意味着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的某一或某些环节上出现了非正常情况,应查找原因。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修。 

2.1.6  设计状况

    以房屋建筑为例,房屋结构承受家具和正常人员荷载的状况属持久状况;结构施工时承受堆料荷载的状况属短暂状况;结构遭受火灾、爆炸、撞击等作用的状况属偶然状况;结构遭受罕遇地震作用的状况属地震状况。

2.1.11  荷载布置

    荷载布置就是布置荷载的位置、大小和方向。只有自由作用有荷载布置的问题,固定作用不存在这个问题。荷载布置通常被称为图形加载。荷载布置的一个最简单例子,如对一根多跨连续梁,有各跨均加载、每隔一跨加载或相邻二跨加载而其余跨均不加载等荷载布置。

2.1.12  荷载工况

    荷载工况就是确定荷载组合和每一种荷载组合下的各种荷载布置。假设某一结构设计共有3种荷载组合,荷载组合①有3种荷载布置,组合②有4种荷载布置,组合③有12种荷载布置,则该结构设计共有19种荷载工况。设计时对每一种荷载工况都要按式(8.2.4-1)或式(8.2.4-2)计算出荷载效应,结构各截面的荷载效应最不利值就是按式(8.2.4-1)或式(8.2.4-2)计算的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除有经验、有把握排除对设计不起控制的荷载工况外,对每一种荷载工况均需要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分析的目的是要找到各个截面、各个构件、结构各个部分及整个结构的最不利荷载效应。只要达到这个目的,任何计算过程都是可以的。

    当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关系时,叠加原理适用,荷载组合可转换为荷载效应叠加,即用式(8.2.4-2)取代式(8.2.4-1),此时,可先对每一种荷载(的每一种布置),计算出其荷载效应,然后按式(8.2.4-2)进行荷载效应叠加。

2.1.18  抗力

    例如,承载力、刚度、抗裂度等。

2.1.19  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结构的整体稳固性系指结构在遭遇偶然事件时,仅产生局部的损坏而不致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整体性破坏。

2.1.22  可靠度

    对于新建结构,“规定的时间”是指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的可靠度是对可靠性的定量描述,即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这是从统计数学观点出发的比较科学的定义,因为在各种随机因素的影响下,结构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只能用概率来度量。结构可靠度的这一定义,与其他各种从定值观点出发的定义是有本质区别的。

2.1.24  可靠指标β

    对于新建结构,与可靠度相对应的可靠指标β,是指设计使用年限的β。

2.1.28  统计参数

    例如,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

2.1.30  名义值

    例如,根据物理条件或经验确定的值。

2.1.35  作用效应

    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2.1.49  设计基准期

    原标准中设计基准期,一是用于可靠指标β,指设计基准期的β,二是用于可变作用的取值。本标准中设计基准期只用于可变作用的取值。 

    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的取值而规定的标准时段,它不等同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如需采用不同的设计基准期,则必须相应确定在不同的设计基准期内最大作用的概率分布及其统计参数。

2.1.53  可变作用的伴随值

    在作用组合中,伴随主导作用的可变作用值。主导作用:在作用的基本组合中为代表值采用标准值的可变作用;在作用的偶然组合中为偶然作用;在作用的地震组合中为地震作用。

2.1.54  作用的代表值

    作用的代表值包括作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其量值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为:作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准永久值。这四个值的排序不可颠倒,但个别种类的作用,组合值与频遇值可能取相同值。

2.1.56  作用组合(荷载组合)

    原标准《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92在术语上都是沿用作用效应组合,在概念上主要强调的是在设计时对不同作用(或荷载)经过合理搭配后,将其在结构上的效应叠加的过程。实际上在结构设计中,当作用与作用效应间为非线性关系时,作用组合时采用简单的线性叠加就不再有效,因此在采用效应叠加时,还必须强调作用与作用效应“可按线性关系考虑”的条件。为此,在不同作用(或荷载)的组合时,不再强调在结构上效应叠加的涵义,而且其组合内容,除考虑它们的合理搭配外,还应包括它们在某种极限状态结构设计表达式中设计值的规定,以保证结构具有必要的可靠度。

2.1.63~2.1.69  一阶线弹性分析~刚性-塑性分析

    一阶分析与二阶分析的划分界限在于结构分析时所依据的结构是否已考虑变形。如依据的是初始结构即未变形结构,则是一阶分析;如依据的是已变形结构,则是二阶分析。

    事实上结构承受荷载时总是要产生变形的,如变形很小,由结构变形产生的次内力不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则结构分析时可略去变形的影响,根据初始结构的几何形体进行一阶分析,以简化计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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