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 基本规定

3.0.1  抗爆间室(泄爆面除外)在设计药量爆炸荷载作用下,不应产生爆炸飞散、爆炸震塌破坏和爆炸破片的穿透破坏。

3.0.2  抗爆间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药量不大于100kg,且一面或多面墙(或屋盖)应为易碎性泄爆面。

    2  抗爆间室泄爆面外应设置П形和Γ形的抗爆屏院。

    3  墙(板)的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宜大于2。

    4  墙(板)的厚度不应大于墙(板)长度及高度的1/6。

    5  墙(板)尺寸、爆心距墙(板)距离与设计药量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6  墙(板)尺寸、爆心距墙(板)距离与设计药量无法满足本条第5款的要求时,钢筋混凝土墙(板)应配置连续波浪形斜拉系筋,并应在两个边墙(板)的条形基础间设拉梁或在地面下设置整块底板等措施,且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7  当30kg<Q≤50kg时,应分析冲击波漏泄压力对邻室的影响。

    8  设置在厂房内的50kg<Q≤100kg的抗爆间室,有关专业应共同采取保护周围人员、设备和建筑物安全的措施。

3.0.3  设计药量Q>100kg的抗爆间室应独立设置,且一面或多面墙(或屋盖)应为易碎性泄爆面,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第2~8款的要求。

3.0.4  抗爆间室内设计药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TNT炸药,设计药量应为抗爆间室内能同时爆炸的药量。

    2  对于非TNT炸药的其他种类爆炸品,设计药量应由工艺专业结合危险品性能及状态等确定。

3.0.5  抗爆间室设防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满设计药量的爆炸事故频繁的抗爆间室,应为一级设防。

    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满设计药量的爆炸事故较少的抗爆间室,应为二级设防。

    3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可能性极少的抗爆间室,应为三级设防。

    4  同一抗爆间室的不同墙(板)可根据其不同的使用要求划分为不同的设防等级。

    5  抗爆屏院的设防等级应与抗爆间室一致。

    6  各类抗爆间室设防等级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3.0.6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应按表3.0.6采用。

表3.0.6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

3.0.7  厂房内抗爆间室屋盖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间室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

    2  设计药量Q≤5kg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当已采取消除其对周围危害影响的措施或与之相连的厂房及其他抗爆间室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时,也可采用轻质易碎屋盖。

    3  设计药量Q>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

3.0.8  抗爆屏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屏院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当设计药量Q<1kg时,可采用厚度为370mm、强度等级不低于MU10的烧结普通砖与M7.5砂浆砌筑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3m。

    3  当设计药量1kg≤Q≤3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3m。

    4  当设计药量3kg<Q≤1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或Γ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4m。

    5  当设计药量15kg<Q≤3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5m。

    6  当设计药量30kg<Q≤5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6m。

    7  当设计药量50kg<Q≤6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7m。

    8  当设计药量65kg<Q≤8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8m。

    9  当设计药量80kg<Q≤10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П形抗爆屏院,且进深不应小于9m。 

    10  抗爆屏院墙高不应低于抗爆间室的檐口底面标高。当抗爆屏院进深超过4m时,抗爆屏院中墙高度应按进深增加量的1/2增高,边墙应由抗爆间室檐口底面标高逐渐增至抗爆屏院中墙顶面标高。

3.0.9  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间宜设缝,缝宽不应小于1.00mm。

    2  设计药量Q<20kg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抗爆间室及轻质易碎屋盖的抗爆间室,且主体厂房结构跨度不大于7.5m时,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可不设缝。主体厂房的结构可采用铰接的方式支承于抗爆间室的墙上。

    3  设计药量Q≥20kg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抗爆间室,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之间应设置防震缝,并应与主体厂房结构脱开。

    4  主体厂房结构的支承点,应设置在抗爆间室墙(板)有相邻墙(板)支承的交接处或其靠近部位。

条文说明

3.0.1  本条提出了抗爆间室(不包括抗爆屏院及泄爆面)设计的最低要求。如果达不到本条的要求,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抗爆间室将不可修复,并对周围环境及相邻厂房产生严重危害,达不到设计抗爆间室的目的。只要按本规范提出的整体作用计算、局部破坏验算及构造要求进行设计,就能满足本条提出的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条中规定的爆炸飞散破坏是指在爆炸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墙(板)迎爆面的混凝土被压碎,并向四周飞散形成飞散漏斗坑的破坏现象,不包括爆炸破片对墙(板)的冲击所引起的飞散破坏。

    本条中规定的爆炸震塌是指在爆炸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墙(板)背爆面的混凝土崩塌成碎块而掉落或飞出,形成震塌漏斗坑的破坏现象,不包括爆炸破片对墙(板)的冲击所引起的震塌破坏。

    本条中规定的穿透破坏是指爆炸产生的破片从钢筋混凝土墙(板)穿出的破坏现象。此处破片主要是指发生爆炸事故时产品外壳及设备所产生的破片。

3.0.2  本条提出了本规范抗爆间室适用的条件。根据试验所确定的抗爆间室墙(板)面上平均冲量计算公式,是从这些测试条件下的冲击波数据总结分析拟合而得到的。

    对于爆心到墙面的距离Ra与药量的对比距离为0.15≤Ra/<0.45时的情况,参考了美国陆海空三军联合编写的《抗偶然性爆炸效应结构(设计手册)》,对采取设置斜拉结筋、基础设置拉梁及地面下设置整块底板三项措施后放宽适用本条第5款的要求。

    设置在厂房内的50kg<Q≤100kg的抗爆间室,各有关专业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主要是为了消除或限制由于爆炸事故引起的振动、位移、倾覆、飞散物以及冲击波漏泄压力对周围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危害影响。

    药量大于100kg的抗爆间室,由于试验数据较少,因此提出Q>100kg的抗爆间室必须单独设置。

3.0.4  确定抗爆间室内爆炸的设计药量,由于牵涉因素很多,如装药位置、形状、密度、数量,传爆及殉爆的可能性,容器模具设备的约束程度和破坏时的能量消耗程度,有无定向爆炸作用等,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工艺专业必须在设计时根据生产工艺分析确定,作为结构设计的依据。

3.0.5  为做到区别对待、经济合理地确保安全,根据发生爆炸事故的概率对抗爆间室划分为不同的设防等级。抗爆间室可使爆炸危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减少人员伤亡,将从泄爆面泄出的冲击波和飞散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的限度,以确保安全的要求。

    多年生产实践表明,各类抗爆间室由于存药量性质不同、生产运行的方式不同,发生事故的频率也不同。合理的设计,应使事故频率不同的各种抗爆间室,在设计使用年限期间,在经受了可能发生的满设计药量的允许爆炸次数后,最终破坏程度大体相当。因此,在设计抗爆间室时,是以事故频率来划分设防等级的。

    考虑到有些抗爆间室边墙或其他墙面要求不高,抗爆间室总体可以划分为二级或三级,但中间墙面(或其他墙面)因设备精度或人员高度集中等原因,可以将此墙面的设防等级予以提高。因此本条规定,必要时同一抗爆间室的不同墙(板)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也可分别划分为不同的设防等级。

    抗爆屏院设防等级与抗爆间室相一致,亦划分为三级。

3.0.6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按弹塑性阶段设计的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试验证明在多次重复爆炸荷载作用下采用延性比μ>1设计也是可以的。我们根据事故次数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延性比设计是合适的。

    抗爆间室与抗爆屏院按弹塑性阶段设计的允许延性比和设计延性比的确定,主要依据是“7101试验”中的钢筋混凝土方形简支薄板弹塑性阶段受力试验。

    允许延性比就是多次抗爆结构在规定抗爆次数的最后一次爆炸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动变形与弹性变形之比。

    抗爆屏院的承载力和裂缝对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影响远远小于抗爆间室,其允许延性比应远超过5。经过分析,抗爆屏院采用双筋矩形截面以结构不倒塌为允许极限状态,此时的允许延性比为20。

    允许延性比[μ]与满负荷事故爆炸一次所产生的延性比μ(即设计延性比)的关系式为[μ]=1+n(μ-1),由此可得μ=1+([μ]-1)/n,其中n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爆炸事故的次数。一级设防抗爆间室次数不限,二级设防抗爆间室n=6~12,三级设防抗爆间室n=1~2。

3.0.7  抗爆间室采用轻质易碎屋盖时,一旦发生事故,大部分冲击波和破片将从屋盖泄出。为了尽可能减少对相邻屋盖的影响以及构造上的需要,当与抗爆间室相邻的主厂房的屋盖低于抗爆间室屋盖或与抗爆间室屋盖等高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当采用轻质易碎屋盖时,抗爆间室应采用高出相邻屋面不少于500mm的钢筋混凝土女儿墙与相邻屋盖隔开的措施。当与抗爆间室相邻的主厂房的屋盖高出抗爆间室屋盖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3.0.8  本条提出抗爆屏院的高度要求及抗爆屏院的构造、平面形式和最小进深的要求。抗爆间室泄爆面的外面应设置抗爆屏院,这主要是从安全要求提出来的。抗爆屏院是为了承受抗爆间室内发生爆炸后泄出的空气冲击波和爆炸飞散物所产生的两类破坏作用,一是空气冲击波对抗爆屏院墙面的整体破坏作用,二是飞散物对抗爆屏院墙面造成的倒塌和穿透的局部破坏作用。要求从抗爆屏院泄出的冲击波和飞散物,不致对周围建筑物产生较大的破坏,因此,必须确保在空气冲击波作用下,抗爆屏院不致倒塌或成碎块飞出。当抗爆间室是多室时,抗爆屏院还应阻挡经抗爆间室泄爆面泄出的空气冲击波传至相邻的另一抗爆间室,防止发生殉爆的可能。

    砖砌体和配筋砖砌体结构通过试验验证,由于砖石结构整体性差、抵抗重复多次爆炸荷载作用的性能很差。根据试验条件规定,砖砌体和配筋砖砌体结构抗爆屏院仅限于设计药量Q<1kg的情况。

3.0.9  本条提出了抗爆间室与相邻主厂房间的关系及构造要求。抗爆间室与相邻主厂房间设缝主要是从生产实践和事故中总结出来的。以往抗爆间室与主厂房之间不设缝,当抗爆间室内爆炸后,发现由于抗爆间室墙体变位,与主体结构连结松动,产生较大裂缝等问题。条文中针对药量较小时爆炸荷载作用下变位不大的特点,确定可不设缝,这是根据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计算而决定的。规定轻质泄压盖及钢筋混凝土屋盖设计药量小于20kg,且主体结构跨度小于7.5m时可不设缝。为使连接部位相对变位控制在较小范围以内,仍要加强两者的连接,加大支承长度,加强锚固等措施。有条件时,抗爆间室与主体厂房间尽量设缝。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