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3 地下水导排

8.3.1  根据填埋场场址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发生地下水对基础层稳定或对防渗系统破坏的潜在危害时,应设置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8.3.2  地下水水量的计算宜根据填埋场址的地下水水力特征和不同埋藏条件分不同情况计算。

8.3.3  根据地下水水量、水位及其他水文地质情况的不同,可选择采用碎石导流层、导排盲沟、土工复合排水网导流层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导排或阻断。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应具有长期的导排性能。

8.3.4  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宜按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进行设计。地下水收集管管径可根据地下水水量进行计算确定,干管外径(dn)不应小于250mm,支管外径(dn)不宜小于200mm。

8.3.5  当填埋库区所处地质为不透水层时,可采用垂直防渗帷幕配合抽水系统进行地下水导排。垂直防渗帷幕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10-5cm/s。

条文说明

8.3.1  本条是关于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设置条件的基本规定。

8.3.2  本条是关于地下水水量计算应考虑的因素和分不同情况计算的基本规定。

     地下水水量的计算要求区分四种情况:填埋库区远离含水层边界,填埋库区边缘降水,填埋库区位于两地表水体之间,填埋库区靠近隔水边界。计算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中附录E。

8.3.3  本条是关于地下水导排几种基本方式选择的原则规定。

    对于山谷型填埋场,外来汇水易通过边坡浸入库底影响防渗系统功能,也要求设置地下水导排。

8.3.4  本条是关于地下水导排系统设计原则和收集管管径的规定。

    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设计要求参考如下:

    (1) 地下水导流层宜采用卵(砾)石等石料,厚度不应小于30cm,粒径宜为20mm~50mm,石料上应铺设非织造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200g/m2

    (2) 地下水导流盲沟布置可参照渗沥液导排盲沟布置,可采用直线型(干管)或树枝型(干管和支管)。

8.3.5  本条是关于选择垂直防渗帷幕进行地下水导排的地质条件及渗透系数的规定。

    (1) 垂直防渗帷幕底部要求深入相对不透水层不小于2m;若相对不透水层较深,可根据渗流分析并结合类似工程确定垂直防渗帷幕的深度。

    (2) 当采用多排灌浆帷幕时,灌浆的孔和排距应通过灌浆试验确定。

    (3) 当采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灌浆帷幕时,厚度不宜小于400mm。当采用HDPE膜复合帷幕时,总厚度可根据成槽设备最小宽度设计,其中HDPE膜厚度不应小于2mm。

    (4) 垂直防渗除用于地下水导排外,还可用于老填埋场扩建和封场的防渗整治工程,也可用于离水库、湖泊、江河等大型水域较近的填埋场,防止雨季水域漫出对填埋场产生破坏及填埋场对水域的污染。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