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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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分析方法

7.4.1  结构分析应根据结构类型、材料性能和受力特点等因素,采用线性、非线性或试验分析方法;当结构性能始终处于弹性状态时,可采用弹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否则宜采用弹塑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

7.4.2  当结构在达到极限状态前能够产生足够的塑性变形,且所承受的不是多次重复的作用时,可采用塑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当结构的承载力由脆性破坏或稳定控制时,不应采用塑性理论进行分析。

7.4.3  当动力作用使结构产生较大加速度时,应对结构进行动力响应分析。
 

条文说明

 

7.4.1、7.4.2  当结构的材料性能处于弹性状态时,一般可假定力与变形(或变形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线性的,可采用弹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分析比较简单,效率也较高;而当结构的材料性能处于弹塑性状态或完全塑性状态时,力与变形(或变形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都是非线性的,这时宜采用弹塑性理论或塑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

7.4.3  结构动力分析主要涉及结构的刚度、惯性力和阻尼。动力分析刚度与静力分析所采用的原则一致。尽管重复作用可能产生刚度的退化,但由于动力影响,亦可能引起刚度增大。惯性力是由结构质量、非结构质量和周围流体、空气和土壤等附加质量的加速度引起的。阻尼可由许多不同因素产生,其中主要因素有:

    1  材料阻尼,例如源于材料的弹性特性或塑性特性;

    2  连接中的摩擦阻尼;

    3  非结构构件引起的阻尼;

    4  几何阻尼;

    5  土壤材料阻尼;

    6  空气动力和流体动力阻尼。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某些阻尼项可能是负值,导致从环境到结构的能量流动。例如疾驰、颤动和在某些程度上的游涡所引起的反应。对于强烈地震时的动力反应,一般需要考虑循环能量衰减和滞回能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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