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煤仓
7.5.1 抗震设防区的煤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仓外形宜简单、规则,质量和刚度宜均匀对称。
2 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仓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3 采用方仓布置时,加强构造措施后可采用单榀框架结构形式。
7.5.2 直径大于18m煤仓宜采用独立布置。煤仓与相邻建筑结构之间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的宽度应满足防震缝的要求,其宽度宜根据结构相对变形分析结果确定,并不应小于100mm。
7.5.3 煤仓与栈桥搭接连接时,煤仓的支承点应满足地震相对位移的要求。
7.5.4 钢筋混凝土煤仓宜选用筒壁支承结构,可采用筒壁、带壁柱的筒壁及柱与筒壁混合支承的结构形式。直径大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和内柱共同支承的结构形式。
7.5.5 矩形煤仓、槽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煤仓、槽仓采用框架结构体系时,支承柱应伸至仓顶,并应与仓壁整体连接。
2 仓下支承柱宜设柱间支撑,并应加强仓下支承柱的刚度。
3 应加强基础对支承柱的嵌固作用。
7.5.6 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钢结构,其围护结构应选用轻质材料,柱脚应满足抗剪要求。
2 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时,围护结构宜选用轻质材料。
3 屋盖宜采用轻型钢结构。
4 仓上建筑不宜超过2层。
5 仓上建筑宜采用向上延伸的仓壁作为支承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仓上建筑应采用向上延伸的支柱或圆形筒壁作为承重结构。
7.5.7 煤仓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7.5.8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时,钢筋混凝土筒承式圆形煤仓的仓壁与仓底整体连接时,其仓壁、仓底可不进行水平地震作用的抗震验算,其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7.5.9 钢筋混凝土筒承式煤仓的支承筒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壁的厚度,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不宜小于180mm;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不宜小于200mm。
2 筒壁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或环向钢筋的总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4%;内外层钢筋应设置拉筋,其直径宜大于6mm,间距宜小于500mm。
3 仓下支承筒壁的开洞率不宜大于50%,洞间的中心角宜大于45°。
7.5.10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仓上建筑框架结构应按抗震等级三级采取抗震措施,8度时应按二级采取抗震措施,9度时应按一级采取抗震措施。
7.5.1~7.5.4 开滦煤矿震害调查表明,钢筋混凝土圆筒仓的抗震性能较好,震害程度较轻,在轻微破坏与基本完好之间,有填充墙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支承方仓的抗震性能也较好,震害程度在中等破坏与轻微破坏之间,砖砌圆筒仓的抗震性能最差,震害最严重,接近于完全倒塌。
范各庄矿为9度区,铁路装车仓为8个直径8m的圆筒仓组成的单排砖砌跨线仓,地震中倒塌5个,严重破坏3个。
7.5.5 矩形煤仓、槽仓采用框架结构时,支承柱只到仓底不向上延伸,容易形成上重下轻,上刚下柔的结构,对抗震不利。支承柱延伸到仓顶,可减少刚度突变,支承柱底端与基础的连接有较强的固接性能,增强基础与上部结构的整体性。仓下支承柱间设置必要的柱间支撑,不便双向设置时可单向设置。这些构造措施有利于结构吸收较多的地震能量,达到减少震害的目的。
7.5.6 通过对开滦煤矿震害调查发现,煤仓的仓顶震害普遍较为严重,其结构型式值得研究。在高烈度区,层数要控制,宜采用轻型围护。
7.5.10 仓上建筑一般为框架结构,下部仓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上下刚度差距很大,可以认为把仓上建筑置于刚性地面上,但仓上建筑又在煤仓顶部很高的位置,与一般的框架结构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实际工程的应用,并结合煤矿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仓上建筑的抗震等级根据设防烈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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