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术语
2.1.1 既有工业建筑 existing industrial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已建成的,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1.2 既有结构 existing structure
已建成的各类构件及其组合。
2.1.3 可靠性鉴定 appraisal of reliability
对既有工业建筑的安全性、使用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技术活动。安全性包括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等,使用性包括适用性和耐久性。
2.1.4 安全性鉴定 appraisal of safety
对既有工业建筑的结构承载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技术活动。
2.1.5 使用性鉴定 appraisal of serviceability
对工业建筑使用功能的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技术活动。
2.1.6 专项鉴定 special appraisal
针对既有结构的专项问题或按特定要求所进行的鉴定。
2.1.7 目标使用年限 target working life
既有工业建筑鉴定时所期望的后续使用年限。
2.1.8 调查 investigation
通过查阅文件、现场观察和询问等手段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
2.1.9 检测 inspection
对既有结构的状况或性能所进行的检查、测量和检验等工作。
2.1.10 监测 monitoring
对结构状况或作用所进行的经常性或连续性的长期观察或测量。
2.1.11 评定 assessment
根据调查、检测和分析验算结果,对既有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所进行的评价。
2.1.12 鉴定单元 appraisal unit
根据被鉴定工业建筑的结构体系、构造特点、工艺布置等不同所划分的可以独立进行可靠性评定的区段,每一区段为一鉴定单元。
2.1.13 结构系统 structure system
鉴定单元中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使用功能所细分的鉴定单位,对工业建筑物一般可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划分为三个结构系统;对工业构筑物还包括其特殊功能结构系统。
2.1.14 构件 member
结构系统中进一步细分的基本鉴定单位,指承受各种作用的单个结构构件,或承重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2.1.15 构件集 member assemblage
同种构件的集合,分为重要构件集和次要构件集。
2.1.16 评定项目 items of assessment
用于评定工业建筑及其组成部分可靠性的项目。
2.1.17 重要构件 important member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其他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安全的构件,或直接影响生产设备运行的构件。
2.1.18 次要构件 less important member
其自身失效为孤立事件,不会导致其他构件失效且不直接影响生产设备运行的构件。
本节所给出的术语,为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用于检测鉴定的专用术语.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含义,但含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又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英文术语,仅供参考,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在编写本节术语时,还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