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5.11 振动筛和轧机基础
5.11.1 冶金工业用的直线型振动筛、圆振动筛和共振筛,在时域范围内的水平及竖向容许振动速度峰值应取10.0mm/s。
5.11.2 冶金工业用的各类轧机,在时域范围内的水平及竖向容许振动加速度峰值应取1.0m/s2。
条文说明
5.11.1 冶金工业振动筛多放置在框架结构的平台上,其振动会对整个框架结构建筑物产生明显影响。为避免振动筛振动对建筑物造成危害,本条规定是根据现有规范、标准以及对若干振动筛的振动测试统计分析得出的。
5.11.2 冶金工业热轧、冷轧等各类轧机的基础一般都是采用墙式或大块式基础,基础的水平和竖向刚度较大,在冲击力作用下,基础振动速度和位移较小。从实际测试轧机的振动结果来看,轧机基础的最大振动加速度均在0.2 m/s2~0. 8m/s2之间,且冶金企业多位于7度或7度以上设防地区。从抗震角度考虑并根据现场振动测试分析,本条确定了振动加速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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