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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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程施工及验收

16.0.1  填埋场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准备施工设备及设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

16.0.2  填埋场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和安装。

16.0.3  填埋场工程施工变更应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

16.0.4  填埋场各项建筑、安装工程应按现行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6.0.5  施工安装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对国外引进的专用填埋设备与材料,应按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合同规定及商检文件执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应要求。

16.0.6  填埋场工程验收除应按国家规定和相应专业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要求。

    2  垃圾坝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要求。

    3  防渗工程与地下水导排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

    4  防洪与雨污分流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要求。

    5  渗沥液收集与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要求。

    6  填埋气体导排与利用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要求。

    7  填埋场封场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要求。

条文说明

16.0.1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编制施工方案的原则规定。

    条文中“编制施工方案”的编制准备主要要求包括下列资料:

    基础文件: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说明、地质勘察报告和补遗资料;

    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及验收标准;

    施工现场调查资料;

    施工单位的资源状况及类似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经验。

    条文中“施工方案”的内容一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工程范围:

        1)  填埋区:主要包括垃圾坝、场地平整、场内防渗系统及渗沥液和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等。

        2)  管理区:主要包括综合楼及生产、生活配套房屋等。

        3)  渗沥液处理区:主要包括调节池、渗沥液处理设施等。

        4)  场外工程:主要包括永久性道路、临时道路、场外给水、供配电、排污管线和集污井等。

    (2)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1)  要求配备有经验、专业齐全的项目经理和管理班子,加强与业主代表、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配备专人协调与施工中涉及的相关单位的关系。

        2)  做好总体施工安排。以某填埋场施工为例:施工单位将工程分为生产管理区等建筑物、道路、填埋库区三个施工区,各施工区间采用平行作业,施工区内采用流水交叉作业。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接到工程中标通知书后开始集结,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入施工现场,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筹建场地、办公生活区、临时混凝土拌和系统、水电供应系统等临时设施。

        3)  积极配合业主,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建立良好的施工调度指挥系统,突出土石方工程、防渗工程等重要施工环节,始终保持适宜的、足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尽量创造条件安排多班制作业,动态协调施工进度,灵活机动地组织施工,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

    其中,填埋场建设工期的要求还与建设资金落实计划、施工条件等因素有关,在确定填埋场建设工期时,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工期,防止建设工期拖延和增加工程投资。各类填埋场建设工期安排可参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具体见表29。

表29 填埋场建设工期(月)

    注:1 表中所列工期以破土动工统计,不包括非正常停工;

        2 填埋场应分期建设,分期建设的工期宜参照本表确定。

条文中“准备施工设备及设施”的内容包括:

    建筑材料准备: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做好取样工作,由试验室试配所需各类标号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确定抗渗混凝土掺加剂的种类、掺量;

    土工材料及管道采购:根据工程要求,调查土工材料、管材厂家,编制土工材料、管材计划,做好施工准备;

    建筑施工机具准备:按照施工机具需用量计划,组织施工机具进场;

    生产工艺设备准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布置图要求,编制工艺设备需用量计划,组织设备进场。

条文中“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内容包括:

    施工现场控制网测量:根据给定永久性坐标和高程,进行施工场地控制网复测,设置场地临时性控制测量标桩,并做好保护;

    建造临时设施:按照施工平面图及临时设施需用量计划,建造各项临时设施;

    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认真落实季节性施工的临时设施和技术组织措施;

    做好施工前期调查,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电缆等分布情况;

    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还包括劳动组织准备和场外协调准备工作。

劳动组织准备一般包括:建立工地领导机构,组建精干的项目作业队,组织劳动力进场,做好职工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场外协调准备工作一般包括:

    地方协调工作:及时与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当地政府及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协商外围事宜,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材料加工与订货工作:根据各项材料需用量计划,同建材及加工单位取得联系,签订供货协议,保证按时供应。

16.0.2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规定。

    填埋场主要工程项目一般包括场地平整、坝体修筑、防渗工程、渗沥液及地下水导排工程、填埋气体导排及处理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以及生活管理区建筑工程等。

16.0.3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工程施工变更应遵守的原则规定。

    建设施工过程中,当发现设计有缺陷时,一般问题要求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三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要求及时报请设计批准部门解决。

    条文中“工程施工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变更内容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

16.0.4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各单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原则规定。

    填埋场建设施工要求遵循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和规范、施工和验收标准,条文中所指的“现行相关标准”主要有:

    (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

    (2)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

    (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

    (4)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操作规程》YsJ 401

    (5)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

    (6)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 212

    (7)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 5389

    (8)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 5169

    (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1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15)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4

    (1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

    (1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1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19)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

    (20)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7

    (2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 80/1

    (22)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

    (23)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2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2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27)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 229

    (28)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

    (2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3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31)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8

    (32)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技术规范》DL/T 5115

    (33)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7

    (34) 《生活垃圾渗滤液碟管式反渗透处理设备》CJ/T 279

    (35) 《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76

    (36) 《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34

    (37) 《垃圾填埋场压实机技术要求》CJ/T 301

    (38) 《垃圾分选机 垃圾滚筒筛》CJ/T 5013.1

    (39) 《钠基膨润土防水毯》JG/T 193

    (4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4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

    (4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43) 《天然气净化装置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0460

    (44)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3

    (4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

    (4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

    (4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4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49)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5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

16.0.5  本条是关于施工安装使用的材料和国外引进的专用填埋设备与材料的原则规定。

    条文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所指的材料标准包括:《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34,《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76,《土工合材料非织造布复合土工膜》GB/T 1764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钠基膨润土防水毯》JG/T 193等。

    条文中“使用的材料”主要包括膨润土垫(GCL),HDPE膜、土工布和HDPE管材等材料。

    填埋场所用其他材料与设备施工及验收可参考以下规定:

    (1) 发电和电气设备采用现行电力及电气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的规定。锅炉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3的有关规定。

    (2) 通用设备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及相应各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 填埋气体管道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

    (4) 采暖与卫生设备的安装与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5) 通风与空调设备的安装与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6) 管道工程、绝热工程要求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的有关规定。

    (7) 仪表与自动化控制装置按供货商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规定执行,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8) 电气装置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16.0.6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工程验收应符合的基本要求的规定。

    对于条文中第3款:防渗工程的验收中,膨润土垫及HDPE膜验收检验的取样要求按连续生产同一牌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检验项目按膨润土毯及HDPE膜性能内容执行,配套的颗粒膨润土粉要求使用生产商推荐的并与膨润土毯中相同的钠基膨润土,同时检查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破损、断裂等现象,须验明产品标识。HDPE膜焊接质量的好坏是防渗机能成败的关键,所以防渗工程要求由专业膜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或膜焊接宜由出产厂家派专业技术职员到现场操作、指导、培训,采用土工膜专用焊接设备进行,要求有HDPE膜焊接检查记录及焊接检测报告。

    对于条文中第5款:渗沥液收集系统的施工操作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要求对前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管网的安装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顺序进行质量验收。

    重要结构部位、隐蔽工程、地下管线,要求按工程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及时进行中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不得进行后续工程。

    填埋场建设各个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对于国外引进的技术或成套设备,要求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竣工验收。除此之外,设备材料的验收还需包括下列内容:

    到货设备、材料要求在监理单位监督下开箱验收并做以下记录:箱号、箱数、包装情况,设备或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装箱清单、技术文件、专用工具,设备、材料时效期限,产品合格证书;检查的设备或材料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无短缺、损伤、变形、锈蚀;

    钢结构构件要求有焊缝检查记录及预装检查记录。

    填埋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可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具体程序如下:

    (1)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要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 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要求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初验。

    (3) 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制订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认真复查单项工程验收投入运行的文件;

    全面评定工程质量和设备安装、运转情况,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认真进行基本建设物资和财务清理工作,编制竣工决算,分析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对遗留财务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整理审查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开工报告,项目批复文件;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竣工图纸,工程变更记录;工程和设备技术文件及其他必需文件;基础检查记录,各设备、部件安装记录,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仪表试验记录,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试运行记录等;

    妥善处理、移交厂外工程手续;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于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填埋场建设工程验收宜依据以下文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修改,变更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和技术文件,各种建筑和设备施工验收规范及其他文件。

    填埋场建设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时,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要求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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