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5.8 智能化系统
5.8.1 智能化系统的评定应包括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系统配置、运行管理3个分项,满分为3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7的评定指标评分。
5.8.2 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理中心,管线工程,安装质量,电源与防雷接地。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5.8.3 系统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信息网络子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8.4 运行管理(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运行管理服务的配置。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运行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查。
条文说明
5.8.2 居住区应设立管理中心,当居住区规模较大时,可设立多个分中心。管理中心的控制机房宜设置于居住区的中心位置并远离锅炉房、变电站(室)等。管理中心的控制机房的建筑和结构应符合国家对同等规模通信机房、计算机房及消防控制室的相关技术要求。机房地面应采用防静电材料,吊顶后机房净高应能满足设备安装的要求。控制机房的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27℃,湿度宜控制在30%~65%。控制机房应便于各种管线的引入,宜设有可直接外开的安全出口。机房的位置及布置、环境、机房布线等应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的相关要求。
应将智能化系统管线纳入居住区综合管网的设计中,并满足居住区总平面规划和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建立住宅光纤入户线路及住区无线覆盖网,采用优化技术,如选用总线技术、电力线传输技术与无线技术等,减少户内外管线数量。同时应将强弱电管路分离,并考虑抗干扰和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系统装置安装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规定,如《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与《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等。
应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系统,提出符合规定的接地与防雷方案,并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中的相关要求。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对于家庭报警及自动抄表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必须保证市电停电后的24h内正常工作。
5.8.3 按住区内安装安全防范子系统配置的不同,分为III、II、I三档。通过在住区周界、重点部位与住户室内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并由住区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目前可供选用的安全防范装置主要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电子巡更装置、住区快递柜监控、可视对讲装置与住宅报警装置等。应依据住区的市场定位、当地的社会治安情况以及是否封闭式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技防人防,确定系统,提高住区安全防范水平。技术要求应符合《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 174-2003的规定。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按住区内安装管理与监控装置配置的不同,分为Ⅲ、II、I三档。管理与监控系统主要有:户外计量装置或IC卡表具、车辆出入管理、紧急广播装置与背景音乐、给水排水、变配电设备与电梯集中监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等。应依据住区的市场定位来选用,充分考虑运行维护模式及可行性。技术要求应符合《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的规定。
信息网络子系统由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交换网和家庭网组成,每套住宅应光纤进户,提倡采用多网融合技术。建立住区网站,采用家庭智能终端与通信网络配线箱等。信息网络系统配置差距很大,皿I级配置用于高档豪华型居住区,II级配置用于舒适型商品住宅,I级配置用于普通商品住宅或经济适用房。应依据住区的市场定位来选用,充分考虑运行维护模式及可行性。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按住区内安装管理与监控装置配置的不同,分为Ⅲ、II、I三档。管理与监控系统主要有:户外计量装置或IC卡表具、车辆出入管理、紧急广播装置与背景音乐、给水排水、变配电设备与电梯集中监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等。应依据住区的市场定位来选用,充分考虑运行维护模式及可行性。技术要求应符合《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的规定。
信息网络子系统由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交换网和家庭网组成,每套住宅应光纤进户,提倡采用多网融合技术。建立住区网站,采用家庭智能终端与通信网络配线箱等。信息网络系统配置差距很大,皿I级配置用于高档豪华型居住区,II级配置用于舒适型商品住宅,I级配置用于普通商品住宅或经济适用房。应依据住区的市场定位来选用,充分考虑运行维护模式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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