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填埋气体产气量估算
E.0.1 填埋气体产气量宜采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方法学模型,按下式计算:
式中:
ECH4——在 x 年内甲烷产生量(t);
φ——模型校正因子;
OX——氧化因子;
16/12——碳转化为甲烷的系数;
F——填埋气体中甲烷体积百分比(默认值为0.5);
DOCF——生活垃圾中可降解有机碳的分解百分率(%);
MCF——甲烷修正因子(比例);
Wj,x——在 x 年内填埋的 j 类生活垃圾成分量(t);
DOCj—— j 类生活垃圾成分中可降解有机碳的含量,按重量(%);
j——生活垃圾种类;
x——填埋场投入运行的时间;
y——模型计算当年;
kj——j类生活垃圾成分的产气速率常数(1/年)。
E.0.2 参数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φ:因模型估算的不确定性,宜采用保守方式,对估算结果进行10%的折扣,建议取值为0.9。
2 OX:反映甲烷被土壤或其他覆盖材料氧化的情况,宜取值0.1。
3 DOCj:不同生活垃圾成分中可降解有机碳的含量,在计算时应对生活垃圾成分进行分类,不同生活垃圾成分的DOC取值宜符合表E.0.2-1的规定。
表E.0.2-1 不同生活垃圾成分的DOC取值
4 kj:生活垃圾的产气速率取值应考虑生活垃圾成分、当地气候、填埋场内的生活垃圾含水率等因素,不同生活垃圾成分的产气速率 k 取值宜符合表E.0.2-2的规定。
表E.0.2-2 不同生活垃圾成分的产气率 k 取值表
注:MAP为年均降雨量,PET为年均蒸发量。
5 MCF:填埋场管理水平分类及MCF取值应符合表E.0.2-3的规定。
表E.0.2-3 填埋场管理水平分类及MCF取值表
6 DOCF: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南提供的经过异化的可降解有机碳比例的缺省值为0.77。该值只能在计算可降解有机碳时不考虑木质素碳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实际情况应偏低于0.77,取值宜为0.5~0.6。
- 上一节:附录D 渗沥液处理工艺参考设计参数
- 下一节: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