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6.7 分项验收
6.7.1 气体系统分项验收应首先检查以下各项:
1 各种成品应有产品合格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2 实际使用的管道材料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安装应完整、正确,连接应可靠。除楼层或区域总管与所安装系统的供气阀门(或供气管)不连接外,其他管路、阀门和附件都应安装连接完毕。
4 不同系统的管道应有明显的识别标志,需装拆、检修、维护的地方必须有识别标志,每个支、吊架附近也应有识别标志。
6.7.2 气体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1 所有气体管道都应进行气密检查,检查用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指示压力应在表量程1/3~2/3之间。
检验方法:检查记录。
检验数量:全部系统管道。
2 高纯气体管道安装完毕应彻底吹除,并对排气洁净度、干燥度和输送气体纯度进行检查。
试验介质为管道实际输送的气体或氮气。试验介质的洁净度以微粒数衡量,干燥度以水痕量浓度衡量,纯度以氧、二氧化碳痕量浓度衡量。
检验方法:检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的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报告。
3 按设计要求做管材样板检查的,管材轴向剖面长度不应小于60mm。
检验方法:检查记录和样板。
检验数量:抽查30%。
4 对输送压力大于等于0.5MPa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管道焊接处应进行抽样射线照相检查,并应符合设计的焊缝等级要求。
检验方法:X射线无破损检测。
检验数量:全部。
5 气体管道应在气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泄漏率检查,以设计压力保持24h后泄漏率不超过0.5%为合格。允许堵漏后再试验。
泄漏率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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