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给水

7.2.1  污染区域特别是微生物污染区域内的供水管,不得与用水设备直接相连,必须有空气隔断,配水口应高出用水设备溢出水位,间隔不应小于2.5倍出水口口径。在供水点和供水管路上均应安装压差较高的倒流防止器,供水管上还应设关断阀,供水管上的倒流防止器和阀门应设在清洁区。

7.2.2  洁净区的给水管道应涂上醒目的颜色,或用挂牌方式,注明管道内水的种类、用途、流向等。

7.2.3  生活用水系统不应采用镀锌钢管,可选用给水塑料管、不锈钢管、无缝钢管,工艺和空调给水系统应选用无缝铜管、聚丙烯管、不锈钢管,并应采用焊接或快速接口连接。

条文说明

7.2.1  本条是为了防止在用水设备处使供水被污染影响到供水系统。

7.2.2  这是为检测时不致弄错而造成瞬间污染。

7.2.3  1998年5月1日上海率先禁止用镀锌钢管,2000年6月1日起,据国务院四部委通知,禁止将冷镀锌钢管用作室内给水管。美国和加拿大80%以上供水管为铜管,香港这一比例也有50%。铜管还有抗微生物的特性,尤其对大肠杆菌有抑制作用,有99%以上的中小细菌在进入铜管5h后会自动消失。金属与非金属复合管,则兼有强度大、耐腐蚀、内壁光滑等优点。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