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电视塔、排气塔、水塔支筒、风力发电塔等结构设计,风力发电塔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预应力混凝土圆筒形塔宜采用后张法有黏结预应力混凝土,并应配置非预应力钢筋。当采用无黏结预应力混凝土时,受拉预应力筋的应力应按无黏结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与无黏结预应力筋在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增量之和进行计算,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烟囱的截面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执行。
6.1.2 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圆筒形塔身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控制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0.11条的有关规定。
6.1.3 塔身由于设置悬挑平台、牛腿、挑梁、支承托架、天线杆、塔楼等而受到局部荷载作用时,荷载组合和设计控制条件等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确定。
6.1.4 高耸结构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一般规定及计算,如张拉控制应力,预应力损失及钢筋和混凝土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执行。
6.1.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高耸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具有必要的延性。
6.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圆筒形塔的设计,适用范围包含了风力发电塔。无黏结预应力混凝土的预应力钢筋达不到屈服状态,故本章用于塔身承载力计算的有关公式仅适用于有黏结预应力结构。当采用无黏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可参考本标准的有关计算方法,但预应力筋应采用设计应力进行计算。
为了避免风力发电塔发生疲劳破坏,本标准规定风力发电塔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1.5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时,塔身刚度提高,但其延性下降,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具有必要的延性。其配置的非预应力钢筋应满足最小配筋率。在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可采取主动或被动减震措施。
- 上一节: 6 混凝土圆筒形塔
- 下一节:6.2 塔身变形和塔筒截面内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