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 液压驱动
G.2.1 总则
G.2.1.1 允许使用下列两种驱动方式:
a) 直接作用式;
b) 间接作用式。
G.2.1.2 如果使用多个液压缸提升运载装置,则这些液压缸管路应相互连接以保证压力的均衡。
G.2.1.3 平衡重(如果有)的质量应这样计算:当悬挂机构(运载装置或平衡重)断裂的情况下,应保证液压系统中的压力不超过满载压力的2倍。
如果平衡重的质量不是这样计算,应按照悬挂机构断裂工况进行设计计算。
在多个平衡重的情况下,计算时应考虑仅有一个悬挂机构断裂的情况。
G.2.2 液压缸
G.2.2.1 液压缸的计算(缸筒和柱塞)
G.2.2.1.1 压力的计算
G.2.2.1.1.1 缸筒和柱塞的设计应满足以下条件:在2.3倍满载压力形成的力的作用下,或在悬挂机构断裂工况形成的力的作用下,相对于屈服强度Rp0.2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7。
G.2.2.1.1.2 对于具有液压同步装置的多级式液压缸的计算,应采用因液压同步装置的作用所产生的最大压力代替满载压力。
注:计算时应考虑在液压同步机构安装期间,由于调整不当而产生的异常过高压力的因素。
G.2.2.1.1.3 在进行壁厚计算时,对于缸筒壁和缸筒基座,其计算值应增加1.0 mm;对于单级液压缸或多级式液压缸的空心柱塞壁,计算值应增加0.5 mm。
G.2.2.1.1.4 计算应按照附录I进行。
G.2.2.1.2 稳定性计算
液压缸在承受压缩载荷作用时应满足:
G.2.2.1.2.1 设计时应考虑当液压缸全部伸出且承受由满载压力1.4倍形成的力的作用时,其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应低于2。
G.2.2.1.2.2 计算应按照附录I进行。
G.2.2.1.2.3 可以采用不同于G.2.2.1.2.2的更为复杂的计算方法,但至少应保证同等的安全性。
G.2.2.1.3 拉伸应力计算
液压缸在拉伸载荷作用下的设计应满足:在由满载压力1.4倍形成的力的作用下,应保证相对于材料屈服强度Rp0.2的安全系数不低于2。
G.2.2.2 运载装置与柱塞(缸筒)的连接
G.2.2.2.1 对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与柱塞(缸筒)之间应为挠性连接。
G.2.2.2.2 运载装置与柱塞(缸筒)之间的连接件,应能承受柱塞(缸筒)的重量和附加的动载荷。连接方式应牢固。
G.2.2.2.3 如柱塞由两节或两节以上组成,每节之间的连接件应能承受悬挂的柱塞节的重量和附加的动载荷。
G.2.2.2.4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柱塞(缸筒)的端部应具有导向装置。对于拉伸作用的液压缸,不要求其端部导向,只要拉伸布置可防止柱塞承受弯曲力的作用。
G.2.2.2.5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其柱塞端部导向装置的任何部件不应在运载装置顶部的垂直投影范围内。
G.2.2.3 保护措施
G.2.2.3.1 如果液压缸延伸至地下,则应设置在保护管中。如果延伸入其他空间,则应给以适当的保护。
下列部件也应给予同样的保护:
a) 破裂阀或节流阀;
b) 连接破裂阀或节流阀与缸筒的硬管;
c) 破裂阀或节流阀之间互相连接的硬管。
G.2.2.3.2 自油缸端部泄漏的油液应予以收集。
G.2.2.3.3 液压缸应具有放气装置。
G.2.2.4 多级式液压缸
对于多级式液压缸,应满足下列附加要求。
G.2.2.4.1 在相继的多级式柱塞缸级之间应装有限位停止装置,防止柱塞脱离其相应的缸筒。
G.2.2.4.2 对于液压缸位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下部且5.2.11.2.3.1 a)不适用的情况,当运载装置停止在机械阻止装置[见5.2.11.2.3.1 a)3)]、止停装置或完全压缩的缓冲器[见5.2.11.2.3.1 b)3)]上时,下述净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 m:
a) 相继的导向架之间;和
b) 最高的导向架与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不包括5.2.11.2.3.1 b)2) ii)提及的部件]之间。
G.2.2.4.3 不具备外部导向的多级式液压缸的每一级的支承长度至少应为对应柱塞直径的2倍。
G.2.2.4.4 应具有机械或液压同步机构。
G.2.2.4.5 当液压缸具有液压同,步机构时,如果系统压力超过满载压力20%时,应具有一个电气装置防止液压仅载货电梯正常启动运行。
G.2.2.4.6 当使用钢丝绳或链条作为同步机构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至少具有两根独立的钢丝绳或链条。
b) 满足5.6.3.1的规定。
c) 安全系数至少为8。
安全系数为每根钢丝绳(或链条)的最小破断载荷(N)与该钢丝绳(或链条)所承受的最大拉力(N)的比值。
对于最大受力的计算,应考虑以下因素:
——由满载压力形成的作用力;
——钢丝绳(或链条)的根数。
d) 对于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控制装置的液压仅载货电梯或B类液压仅载货电梯,当同步机构失效时,应有一个装置防止运载装置下行速度超过其下行额定速度vd加上0.3 m/s。
G.2.3 管路配置
G.2.3.1 概述
G.2.3.1.1 承受压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头、阀等),如同所有液压系统部件一样,应:
a) 与所使用的液压油相适应;
b) 在设计和安装上应避免由于紧固、扭转或振动产生任何非正常应力;
c) 防止损坏,特别是由于机械上的原因。
G.2.3.1.2 管路和附件应妥善固定便于检查。
管路(硬管或软管)穿过墙或地面,应使用套管保护,套管的尺寸大小应能够在必要时拆卸管路,以便进行检修。
套管内不应有管路的接头。
G.2.3.2 硬管
G.2.3.2.1 液压缸和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之间的硬管和附件在设计上应满足以下条件:在2.3倍满载压力的作用力下,或在悬挂机构断裂工况形成的力的作用下,应保证相对于材料屈服强度Rp0.2的安全系数不低于1.7。
在进行壁厚计算时,对位于液压缸和破裂阀之间的管路接头(如果有),其计算值应增加1.0 mm;对其他硬管,其计算值应增加0.5 mm。
计算应按照附录I.1.1进行。
G.2.3.2.2 当使用多于2级的多级式液压缸和液压同步机构时,在计算位于破裂阀与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之间的硬管和附件时,应考虑附加1.3的安全系数。
在液压缸和破裂阀之间的管路和附件(如果有),其计算时所用的压力应与计算液压缸时的相同。
G.2.3.3 软管
G.2.3.3.1 在选用液压缸与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时,其相对于满载压力和破裂压力的安全系数应至少为8。
G.2.3.3.2 液压缸与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及接头应能承受5倍于满载压力的压力而不被破坏,该试验由软管总成的制造商进行。
G.2.3.3.3 软管上应永久性标注以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 允许的弯曲半径;
c) 试验压力;
d) 试验日期。
G.2.3.3.4 软管固定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
G.2.4 停止驱动主机及检查其停止状态
驱动主机由一个符合5.10.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制停,其控制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G.2.4.1 向上运行
对于上行运行的液压仅载货电梯:
a) 电动机的电源应至少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这两个接触器的主触点应串联于电动机供电回路中;或
b) 电动机的电源由一个接触器切断,且分流阀(符合G.2.5.4.2)的供电回路应至少由两个串联于该阀供电回路中的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切断。
G.2.4.2 向下运行
对于下行运行的仅载货电梯,下行方向阀的供电回路应:
a) 至少由两个串联的独立的电气装置切断;或
b) 直接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只要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气容量正确。
G.2.4.3 防止再运行
当液压仅载货电梯停止时,若其中某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没有打开或某一个电气装置没有断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运载装置再运行。
G.2.5 液压控制及安全装置
G.2.5.1 截止阀
G.2.5.1.1 液压系统应设置截止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将液压缸连接到单向阀和下行方向阀的油路上。
G.2.5.1.2 截止阀应位于机器空间内。
G.2.5.2 单向阀
G.2.5.2.1 液压系统应设置单向阀。单向阀应安装在液压泵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G.2.5.2.2 当供油系统压力降低至最低工作压力以下时,单向阀应能够将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保持在井道内的任一位置上。
G.2.5.2.3 单向阀的闭合应由来自液压缸的液体压力的作用,以及至少由一个导向压缩弹簧和(或)重力的作用来实现。
G.2.5.3 溢流阀
G.2.5.3.1 液压系统应设置溢流阀。溢流阀应连接到液压泵和单向阀之间的油路上,溢流阀溢出的油应回到油箱。
G.2.5.3.2 溢流阀应调节到系统压力不超过满载压力的140%。
G.2.5.3.3 由于管路较高的内部损耗(管接头损耗、摩擦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170%。
此时,对于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应采用一个虚拟的满载压力值,该值为:所选择的压力设置值除以1.4。
在进行稳定性计算时,过压系数1.4应由相应于溢流阀调高的压力设置值的系数代替。
G.2.5.4 方向阀
G.2.5.4.1 下行方向阀
下行方向阀应由电控保持开启。下行方向阀的关闭应由来自液压缸的液体压力作用以及至少每阀由一个导向压缩弹簧来实现。
G.2.5.4.2 上行方向阀
如果驱动主机的制停是由G.2.4.1 b)所述方法实现,则仅分流阀用于此目的。分流阀应由电气装置关闭。分流阀的打开应由来自液压缸的液体压力作用以及至少每阀由一个导向压缩弹簧来实现。
G.2.5.5 破裂阀
对于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液压仅载货电梯或B类液压仅载货电梯,按照5.6.2.1.2 表3的要求,应设置满足下列条件的破裂阀。
G.2.5.5.1 破裂阀应能将下行运载装置制停并保持其停止状态。破裂阀最迟当运载装置下行速度达到额定速度vd加上0.3 m/s时动作。
对于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液压仅载货电梯或B类液压仅载货电梯,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所选择的破裂阀应使运载装置平均减速度在0.2gn~1gn之间;
b) 减速度大于2.5gn的时间不应大于0.04 s;
c) 平均减速度按公式(G.1)计算:
其中:
a——平均减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Qmax——最大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r——绕绳比;
A——液压缸承受压力作用的截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²);
n——共用一个破裂阀的并列作用的液压缸的数量;
td——制动时间,单位为秒(s)。
以上数值可从技术文件或型式试验证书中选取。
G.2.5.5.2 破裂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进行调整和检查。
破裂阀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 与液压缸成为一个整体;
b) 直接与液压缸法兰刚性连接;
c) 放置在液压缸附近,用一根短硬管与液压缸相连,可用焊接、法兰联接或螺纹联接;
d) 用螺纹直接联接到液压缸上。
破裂阀端部应加工成螺纹并具有台阶,台阶应紧靠液压缸端面。
液压缸与破裂阀之间不允许使用其他的连接型式(如压入联接或锥形联接)。
G.2.5.5.3 如液压仅载货电梯具有若干个并联工作的液压缸,可以共用一个破裂阀。否则,若干个破裂阀应相互联接使其同时关闭,以避免运载装置地板由其正常位置倾斜5%以上。
G.2.5.5.4 破裂阀应按液压缸一样计算。
G.2.5.5.5 如果破裂阀的关闭速度由一个节流装置控制,则应在该装置前面尽可能接近的位置上设置一个滤油器。
G.2.5.5.6 机器空间内应有一种手动操作方法,在无需使运载装置超载的情况下,使破裂阀达到动作流量。这种方法应防止误操作,且不应使靠近液压缸的安全装置失效。
G.2.5.5.7 破裂阀是安全部件,应按照附录F.6的要求进行验证。
G.2.5.6 节流阀或单向节流阀
对于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液压仅载货电梯或B类液压仅载货电梯,按照5.6.2.1.2 表3的要求,应设置满足下述条件的节流阀或单向节流阀。
G.2.5.6.1 在液压系统泄漏的情况下,节流阀应防止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下行速度大于下行额定速度vd加上0.3 m/s。
G.2.5.6.2 节流阀的安装位置应易于接近,便于检修。
G.2.5.6.3 节流阀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 与液压缸成为一整体;
b) 直接与液压缸法兰刚性连接;
c) 放置在液压缸附近,用一根短硬管与液压缸相连,可用焊接、法兰连接或螺纹联接;
d) 用螺纹直接联接到液压缸上。
节流阀端部应加工成螺纹并具有台阶,台阶应紧靠液压缸端面。
液压缸与破裂阀之间不允许使用其他的连接型式(如压人联接或锥形联接)。
G.2.5.6.4 节流阀应按液压缸一样计算。
G.2.5.6.5 机器空间内应有一种手动操作方法,在无需使运载装置超载的情况下,使节流阀达到动作流量。这种方法应防止误操作,且不应使靠近液压缸的安全装置失效。
G.2.5.6.6 仅使用机械移动部件的单向节流阀被认为是安全部件,应按照附录F.6的要求进行验证。
G.2.5.7 滤油器
油箱和液压泵之间的回路中以及截止阀与下行方向阀之间的回路中应设置滤油器或类似装置。截止阀与下行方向阀之间的滤油器或类似装置应是可接近的,以便进行维护。手动紧急下降阀的回路中可不设滤油器。
G.2.6 液压系统压力检查
G.2.6.1 应装备压力表。压力表应连接到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G.2.6.2 在主回路和压力表接头之间应设置压力表关闭阀。
G.2.7 油箱
油箱的设计和制造应:
a) 易于检查油箱中油液的液面高度;
b) 易于注油和排油。
G.2.8 手动操作
G.2.8.1 向下移动运载装置
G.2.8.1.1 液压仅载货电梯机器空间内应具有手动操作紧急下降阀。即使在失电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该阀使运载装置向下运行至平层位置。
G.2.8.1.2 此时运载装置的下行速度不应超过0.3 m/s。
G.2.8.1.3 该阀的操作要求以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
G.2.8.1.4 该阀的操作应防止产生误动作的可能性。
G.2.8.1.5 对于有可能发生松绳或松链的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手动操纵该阀应不能使柱塞下降而引起松绳或松链。
G.2.8.2 向上移动运载装置
可设置向上移动运载装置的手动泵,该装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G.2.8.2.1 手动泵应连接到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G.2.8.2.2 手动泵应装备溢流阀,以限制系统压力至满载压力的2.3倍。
G.2.8.3 安全钳或夹紧装置的释放
对于运载装置上装有安全钳或夹紧装置或棘爪装置的液压仅载货电梯,应永久性地设置一个符合G.2.8.2的手动泵。
G.2.9 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的松绳(或松链)安全装置
如果存在松绳(或松链)的危险,应设置一个符合5.10.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松绳(或松链)发生时,该电气装置应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行并保持其停止状态。该安全装置可与5.6.1.4.3要求的安全装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