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 GB50754-2012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10.2 热力

10.2.1 车间用压缩空气品质要求可按表10.2.1的规定设计。

10.2.2 压缩空气的供给可由总厂的压缩空气管道供给,也可自建空气压缩站。

10.2.3 车间用蒸汽宜由总厂管道供给,不宜自建蒸汽锅炉,宜使用饱和蒸汽。

条文说明

10.2.1 规定了车间用压缩空气的基本品质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