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 试验室试验
M.3.1 试验方法
为了达到验证实际系统功能的目的而制定本试验方法。应尽可能地模拟仅载货电梯上的实际情况,例如具有一个模拟仅载货电梯系统、能够调整曳引轮两边质量的试验台。试验应包括触发装置、联动机构和止动钳。
应测量下列项目:
a) 加速度和速度;
b) 制停距离;
c) 减速度。
测量值应记录为时间的函数。
M.3.2 止动钳正常制动力的确定
止动钳在其可调节的最小和最大范围进行最大动作速度试验,并应至少做6次试验。该试验应证实制动力的范围并表明试验后的磨损状况。
在导轨达到更换条件之前,试验应在导轨的相同部位进行。
对于每一次试验减速度应总是取平均值。峰值不应超过平均减速度的两倍。应根据平均减速度计算平均制动力。
在一次调节和相同的制动元件的条件下,6次连续的试验中平均制动力的偏差不应超过本次调整所规定值的±25%。
标定的制动力应大约是试验台中曳引轮上最大静态不平衡力的2倍(±20%)。
在导轨的不同部位应进行附加的试验,以验证在正常操作下的制动性能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结果,如:过少或过多的润滑油和止动钳的公差等。
在触发速度降低的条件下(最大触发速度的50%、10%和0%),在导轨的不同部位上进行的进一步试验应验证在预期的载重量条件下,仅载货电梯将被制停并保持停止。
M.3.3 试验后的检查
试验后:
a) 应将钳体和夹紧件的硬度与申请人提供的原始值相比较,在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其他分析;
b) 应检查试验样品的断裂、变形和其他变化情况(例如:夹紧件的裂纹、变形或磨损、摩擦表面的外观);
c) 如果有必要,应拍摄部件(如钳体、夹紧件和导轨)的照片,以便作为变形或裂纹的依据。
- 上一节:M.2 试验样品及说明
- 下一节:M.4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