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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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3.0.2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安装应按设计文件或设备安装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序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形成书面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设备开箱检查应有各单位的代表参加,并应做好开箱和验收记录。

3.0.4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应具有齐全的设备本体及附件的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装箱清单,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报告证明文件。

3.0.5  设备安装前应复查基础外形尺寸、坐标位置、标高、平整度,并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基础环氧涂层、FRP涂层或涂层的底层施工应验收合格。

3.0.6  用于施工、检测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0.7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
 

条文说明

 

3.0.2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组成一般比较复杂,包括设备本体和各种附件安装,因此,其安装顺序应按照设计文件或设备安装说明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安装,否则,可能造成设备无法安装完成或运转出现问题。所以重要的安装工序需要进行相关的验收检验。

3.0.4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一般包括设备本体和附件,因此设备随机附带的文件也应包括设备本体和附件部分。装箱清单是检查供货商是否按照清单装箱并送货的,应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产品说明书是设备在安装以及使用时的指导性文件,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是证明设备合格且可正常使用的证明,这些既是设备的质量保证,也是设备安装、使用和将来进行设备运行维护时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必须加以重视。如有进口设备,其商检报告证明文件也是必须具备的,作为使用方验收备案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3.0.5  由于设备基础在设备到场前已施工完成,其尺寸、坐标位置、标高是根据提供的图纸完成的,因此,为防止设备在吊装、安装后,发现参数不对而造成返工,故需对土建基础的尺寸、坐标位置、标高、平整度等参数进行复查,复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从而保证设备安装的安装质量指标。

    一般废水废气系统处理流程的水质均有一定腐蚀性,同时系统运行所加入的药品也有腐蚀性,因此要求设备基础地面做环氧或FRP涂层,而设备安装后,部分区域特别是设备基础的环氧、FRP涂层可能无法施工,从而影响基础的耐腐蚀性能。因此,本条要求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应先完成环氧、FRP涂层或涂层的底层施工。

3.0.6  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在施工中是检验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工具,也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认可的基础,用于工程中运行检测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运行可靠性的设备附件,在实际工程中存在虽有此设备但没有经过法定鉴定机构检定,或已经超过有效期仍然使用的情况,造成检测不准确进而影响工程质量或运行性能的判定,因此,本条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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