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桩基础
主控项目
5.4.1 桩基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预制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
5.4.2 桩基完整性和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5.4.3 抗拔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抗拔检验,预制抗拔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桩身抗裂性能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5.4.4 桩基础检验项目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检测报告。
5.4.1 桩基础验收时应核实桩基础材料材质、外观、规格品种、型号参数、有效期限及检验试验报告等,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氯离子含量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6%。桩基施工过程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规定的频次进行取样送检。
5.4.2 桩基承载力验收应检查单体工程施工面积、桩的平面布置,检测单桩及群桩试验数据,单桩基础承载力应大于设计取值,核算出的单体工程的实际桩基础承载力亦应大于设计桩基础承载力;地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及桩基础承载力的检测,桩基检测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有关规定。
5.4.3 基础抗拔桩验收应检查核实设计抗浮力、试验数值,计算单桩抗浮力和抗拔桩的抗浮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5.4.4 根据污水处理厂桩基础施工工艺的类别,将桩基础工程分成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管桩等类型,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型桩基础验收应遵循的一般项目,质量验收的检验方法、检查频率、允许偏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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