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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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基本规定

5.1.1  机械设备装配前,应对需要装配的零部件配合尺寸、相关精度、配合面、滑动面进行复查和清洗洁净,并应按照标记及装配顺序进行装配。

5.1.2  机械设备清洗的零件、部件应按装配或拆卸的程序进行摆放,并妥善地保护;清理出的油污、杂物及废清洗剂,不得随地乱倒,应按环保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1.3  当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表面有锈蚀时,应进行除锈处理;其除锈方法宜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确定。机械设备本体、管道等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的有关规定。

5.1.4  装配件表面锈蚀、污垢和油脂的清洗,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5.1.5  清洗机械设备及装配件表面的防锈油脂时,其清洗方式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机械设备及大、中型部件的局部清洗,宜采用擦洗和刷洗;

    2  中、小型形状较复杂的装配件,宜釆用多步清洗或浸、刷结合清洗;浸洗时间宜为2~20min;采用加热浸洗时,应控制清洗液温度,被清洗件不得接触容器壁;

    3  形状复杂、污垢黏附严重的装配件,宜采用清洗液和蒸汽、热空气进行喷洗;精密零件、滚动轴承不得使用喷洗;

    4  对形状复杂、油垢黏附严重、清洗要求高的装配件,宜釆用浸、喷联合清洗;

    5  对装配件进行最后清洗时,宜采用清洗液进行超声波清洗。

5.1.6  机械设备加工装配表面上的防锈漆,应采用相应的稀释剂或脱漆剂等溶剂进行清洗。

5.1.7  在禁油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及管路应进行脱脂,脱脂后应将残留的脱脂剂清除干净。脱脂剂宜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确定。

5.1.8  机械设备零、部件经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处理,并应釆取防锈措施。

5.1.9  机械设备和零、部件清洗后,其清洁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目测法时,在室内白天或在15~20W日光灯下,肉眼观察表面应无任何残留污物;

    2  采用擦拭法时,应用清洁的白布或黑布擦拭清洗的检验部位,布的表面应无异物污染;

    3  采用溶剂法时,应用新溶液洗涤,观察或分析洗涤溶剂中应无污物、悬浮或沉淀物;

    4  采用蒸馏水局部润湿清洗后的金属表面,应用pH试纸测定残留酸碱度,并应符合其机械设备技术要求。

5.1.10  机械设备较精密的螺纹连接或温度高于200℃条件下工作的连接件及配合件等装配时,应在其配合表面涂防咬合剂,选用的防咬合剂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

5.1.11  带有内腔的机械设备或部件在封闭前,应仔细检查和清理,其内部不得有任何异物。

5.1.12  对安装后不易拆卸、检查、修理的油箱或水箱,装配前应作渗漏检查。
 

条文说明

 

5.1.1  本条的装配均是指在安装施工现场的装配和组装,与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装配不完全相同。一般出厂时已装配好的零部件、组合件,均不应拆卸后重新装配。装配前对需要装配的零部件的配合尺寸、相关精度等均应复检;如有不符合要求或异常现象,则应与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自行修配。经复检、清洗洁净,并按标记及正确的装配工艺操作,方能保证质量,防止返工。

5.1.2  机械设备的清洗工作是安装中必须进行的工作。因为机械设备出厂时,均作了防锈包装,防锈包装的方式很多,有涂防锈油、防锈漆、充惰性气体等;加上设备运输、仓储保管方式及存放环境条件各不相同,致使机械设备的污染程度也各不相同。安装时,清洗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机械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为突出清洗的重要性,故单列一条。

5.1.3  清洗机械设备时,往往对零、部件和组合件的加工面有防锈工作需要进行。本条将原规范附录九“金属表面的除锈方法”现为附录D推荐给安装施工人员使用。大面积的机械设备喷砂、喷丸和酸洗除锈工作,除管路外现场很少进行,管路除锈大多釆用槽式酸洗或循环式酸洗。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的规定。如发生严重的锈蚀,处理后可能影响机械设备的精度时,应由机械设备或材料的供应方负责处理。

5.1.4  本条将原规范附录十、附录十一、附录十二和目前机械设备酸洗除锈、脱脂、金属表面清洗液及二合一、三合一、四合一清洗液修改为本规范附录E。因为原规范附录重复,使用范围不清楚,仅限于碳素钢,缺乏合金和有色金属清洗的内容;应取消国家明令不准使用的清洗剂如四氯化碳;为体现节约能源,用水基清洗液取代油基清洗液;本次修订将机械、化工系统清洗液的配合比推荐给安装施工单位选择使用。由于机械设备防锈、污染、使用环境和清洁度均各不相同,其清洗液配合比均是推荐性的,使用中要求按实际情况先经试验,确定清洗液的准确配合比及清洗操作工艺后,再正式使用。

5.1.5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防锈包装》GB/T 4879和机械设备清洗工艺规程,将目前的机械设备清洗方法供施工单位按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以便指导施工、防止使用错误方法进行清洗。

5.1.6  本条说明防锈漆应用适当的稀释剂或脱漆剂来清洗,因其性质不同,而不用第5.1.4条或第5.1.5条的清洗液和方法进行清洗,故单独列一条规定。

5.1.7  因禁油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及其管路脱脂要求与一般的脱脂防锈不同,故单独列一条规定。

5.1.8  机械设备零、部件经酸、碱等清洗液清洗和经水冲洗后,应立即用压缩空气吹干,吹干后应立即作防锈处理。目的为防止清洗后间隔一段时间而产生返锈现象,特规定本条。

5.1.9  机械设备和零、部件经清洗后,其清洁度要求随机械设备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本条将机械设备现行清洁度检查的方法列出,施工单位可按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由于各类机械设备的清洁度要求本规范无法一一列出,因此执行中具体清洁度应按随机技术文件和各类机械设备安装规范的规定执行。

5.1.10  由于高温条件下材料的弹性模量、屈服极限和线膨胀系数等都有改变,为防止螺纹在高温条件下咬死,除合理选用高温材料及螺纹粗细外,装配时应在其配合面上涂上防咬合剂。

5.1.11、5.1.12  此二条为装配中常规的应检项目,但施工中常被疏忽,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所以突出列为单独条文,强调其重要性,防止发生漏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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