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电缆线敷设
9.1 接线要求
9.1.1 每个信号灯发光单元应单独使用一根电缆导线连接到信号机。
9.1.2 信号灯电缆线宜采用地下敷设,每根电缆线应留有余量。
9.1.3 无法采用地下敷设电缆线方式时,采用架空电缆线的敷设方式。
9.2 电缆线选择
9.2.1 电缆线应使用芯线标称面积不小于0.75mm2的铜芯、塑料绝缘、塑料护套或特殊橡胶材料绝缘、护套电缆线。每根电缆线可留有1-4股备用芯线。
9.2.2 同一根电缆线两端应有相同标识。
9.2.3 宜采用绝缘层颜色易于与灯色相对应的芯线以便于安装和维护。若芯线绝缘层同色时,每股芯线的两端应有相同的标识,宜采用数字编号标识。
9.3 地下电缆线敷设
9.3.1 地下敷设的电缆线严禁有接头。
9.3.2 地下电缆线穿线管宜使用公称直径50mm~100mm的内套耐腐衬管的热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一般钢管用于车行道,硬质塑料管用于人行道。穿线管接头处应使用套管固定,并应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使用硬质塑料管时,硬质塑料管周围宜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每根管口必须严格处理好毛刺。
9.3.3 地下电缆线穿线管的埋置深度为其顶部距路面的距离不小于50cm;若电缆需要穿过车行道路,则埋置深度宜不小于70cm。
9.3.4 地下电缆线穿线管拐弯处或长度超过50m时应设置手井,手井井盖应有交通设施专用标记。
9.3.5 手井的深度应在70cm~90cm,底部应设有渗水孔。手井中的管道口应高于手井底20cm,探出井壁不大于5cm,管道口应封堵,防止雨水、泥沙流入管道或老鼠等进入损坏电缆线。电缆在井中应作盘留。
9.3.6 地下电缆线应避免与通讯、检测器等电缆使用同一管道。
9.4 架空电缆线敷设
9.4.1 架空电缆线净空高度不得低于6m。
9.4.2 架空电缆线应使用钢绞线将电缆线吊起。
9.4.3 架空电缆线在信号机引出处2.5m以下应使用钢质穿线管,穿线管的顶部应有倒U字型回水弯或安装防水出线管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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