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7.3 螺旋输送设备
主控项目
7.3.1 螺旋输送设备进、出料口平面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7.3.2 螺旋输送设备试运转应平稳,过载装置的动作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7.3.3 分段组装的螺旋输送设备相邻机壳应连接紧密,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4 密封盖板与设备机壳应连接可靠,不应有物料外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5 螺旋输送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 螺旋输送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L为螺旋输送设备的长度。
条文说明
7.3.1 螺旋输送设备如格栅落料口和垃圾筒相对位置及标高偏差大,易发生渣料外溢,污染环境。
7.3.2 螺旋输送机应设置机械和电气过载保护系统,避免因过载而损坏传动系统、螺旋叶片及槽体等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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