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7.21 堰、堰板与集水槽
主控项目
7.21.1 可调堰板密封面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
7.21.2 堰、堰板出水应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7.21.3 堰板与基础的接触部位应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21.4 堰板的厚度应均匀一致,外形尺寸应对称、分布均匀。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7.21.5 堰板安装应平整、垂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21.6 堰的齿口接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7 圆形集水槽安装应与水池同心,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7.21.8 矩形集水槽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21.9 堰、堰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9的规定。
表7.21.9 堰、堰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H1为堰板高度,H2为门框侧槽高度,L为门框底槽长度。
条文说明
7.21.4 该条对堰板的加工尺寸精度提出了要求,若加工尺寸偏差较大,不但影响外观质量,而且影响出水效果。
7.21.9 为保证各池出水的均匀性,该条对单池及同组各池堰板安装的标高偏差做出了规定。当同组有多个池子时,除保证单个池子相对基准线标高偏差不大于±5mm外,还应保证每个池子之间的相对标高偏差不大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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