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7.23 起重设备
主控项目
7.23.1 车档及限位装置应安装牢固,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应同时接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3.2 各构件之间的连接螺栓应拧紧,不得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23.3 起升及运行机构制动器应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
7.23.4 起重设备安装后应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运转,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7.23.5 起重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7.23.1~7.23.5 起重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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