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电缆及导管
主控项目
9.8.1 电缆型号、规格、绝缘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电缆外表应无破损、机械损伤,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回路标记应清晰、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8.2 电缆的固定方法、弯曲半径、固定间距及电缆金属保护层的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8.3 电力电缆终端头安装应牢固,相色正确,电缆芯线与接续端子应规格适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4 金属导管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9.8.5 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变形及裂缝,内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无锐边,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6 电缆支架应牢固可靠,油漆应完好无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7 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分层架设,不应相互交叉,必需交叉时应采用隔板隔离。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8 电缆管线和其他管线的间距及敷设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实测实量。
9.8.9 电缆沟及隧道内应无杂物,盖板应齐全、稳固、平整,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10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等处应作防火隔堵,管口处应作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8.11 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固定点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9.8.12 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管的长度不宜大于800mm,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密封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9.8.13 潜水泵、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设备的水下电缆敷设悬挂应引力适当,不应松散、滑脱,电缆与周边部件不应有碰撞和摩擦;水下电缆距潜水泵吸入口、设备转动部分不应小于3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9.8.1~9.8.3 电力、电信、信号等电缆敷设前,电缆型号及质量应先按国家规范进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敷设,并且标识清晰。敷设后按规范进行交接试验,并通电检测,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安全要求。电缆型号及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9.8.7 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交叉敷设会造成互相干扰,尤其是弱电信号电缆,干扰强烈时不能正常工作,一般情况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由上而下配置,但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9.8.12 本条对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管的长度作出规定,长度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97相关内容。
9.8.13 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中,轴流泵、推进器、水平搅拌器的水下电缆松散、滑脱故障率很高,由于在污水中不易发现,松散后高频次、长时间相碰撞摩擦,绝缘层易破坏;滑脱后水下电缆容易卷入推进器、搅拌器叶片、潜水泵入口,造成严重电缆损坏、设备叶片断裂。因此,对水下电缆敷设悬挂引力及水下电缆距潜水泵吸入口、设备转动部分的距离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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