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通信管道与通道规划应以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建设总体规划为依据,通信管道建设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3.0.2 通信管道与通道应根据各使用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
3.0.3 通信管道的总体规划应包括主干管道、支线管道、驻地网管道等规划和建设方案,形成管道网络,并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3.0.4 对于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建筑物外预埋通信管道应与建筑物的建设同步进行,并应与公用通信管道相连接。
3.0.5 城市的桥梁、隧道、高等级公路等建筑,应同步建设通信管道或预留通信管道的位置。
3.0.6 在终期管孔容量较大的宽阔道路上,当规划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40m时,应在道路两侧修建通信管道或通道;当小于40m时,通信管道应建在用户较多的一侧,并应建设过街管道,或根据具体情况建设。
3.0.7 改建、扩建管道工程应首先考虑在原有管道顶部加扩管孔,不宜在原有管道两侧加扩管孔。
3.0.8 通信管道与通道的建设宜与城市相关地下管线同步建设。
3.0.1 通信管道与通道的建设需要进行坑道的开挖,提前依据城市发展规划进行通信管道与通道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可避免对已成型道路的开挖损坏、降低建设难度、节约建设成本,有利于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3.0.3 通信管道与通道的总体规划通常由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发展需要,包括主干管道、支线管道、驻地网管道以及高等级公路管道等的规划和建设方案。通信管道网络参考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通信管道网络参考模型
3.0.4 通信管道、通道与建筑物同步建设可避免对建筑物及其地基、周边路面的损坏,可降低通信管道与通道建设难度、节约建设成本,有利于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3.0.5 城市的桥梁、隧道、高等级公路等建筑同步建设通信管道或预留通信管道的位置可避免后期进行通信管道建设对建筑物结构、基础的损坏,可降低通信管道建设难度、节约建设成本,有利于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3.0.8 为了节省投资,避免重复开挖,通信管道与通道建设通常与市政建设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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